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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奕2017-07-24
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服务“住有所居”、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方式。
今天下午14:00,上海首批公开出让的两幅租赁住房用地在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成交。两幅土地分别位于浦东张江和嘉定新城,采取“只租不售”模式,项目建成后,将至少提供1897套租赁住房房源。这标志着上海新增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已全面启动,上海积极推进购租并举住房体系建设迈出坚实一步。
此次成交的两幅地块,一幅位于浦东新区张江南区,土地面积约6.5公顷,可建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由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格为7.24亿元,成交楼面单价为5569元/平方米;一幅位于嘉定区嘉定新城,土地面积约2.85公顷,可建建筑面积7.13万平方米,由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格为4.24亿元,成交楼面单价为5950元/平方米。此次竞得两幅地块的,均为国有企业。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海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服务“住有所居”、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方式。在近期发布的“十三五”住房发展规划中,上海已明确加大租赁住房用地的供应和加快租赁住房的建设,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住房约170万套,其中租赁住房约70万套。
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岑福康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介绍,根据近日国家九部委《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和上海的具体情况,当前在大幅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规范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的阶段,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稳定租赁关系、增加供给等方面的作用,将鼓励部分国有企业转型为机构化、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
从首批成交的两幅租赁住房用地情况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住房用地)》中明确了租赁住房用地相关建设和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具体包括:明确了出让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租赁住房物业“只租不售”,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并持续出租运营租赁住房物业,受让人应参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包括租赁对象、租期、租金、租赁使用管理等统一管理及服务等;同时也明确了租赁住房套数、套型、全装修等建设要求,以及租赁住房用地中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记者注意到,此次浦东张江和嘉定新城两幅租赁地块的出让信息,从7月4日晚经市规土局公布,到今天正式成交,进入建设阶段,仅用了短短20天时间。业内人士分析,这也充分体现了上海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和加快租赁住房建设的决心。
后续,上海将在城市中心或副中心服务业聚集区、科技研发聚集区、产业板块先进制造业聚集区、郊区各新城中心等就业集聚区域;轨道交通上盖、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交通便利区域;以及商业、办公、住房的规模结构亟待优化区域,持续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同时,针对租赁住房的特点,进一步打造“以人为本、宜居舒适”的租赁住房建筑,按照建筑布局合理紧凑、建筑外观简洁美观、建筑比例尺度恰当,建筑节能环保等原则,鼓励建筑设计创新;增加物业管理、便利商业、活动交流、图书阅览、洗衣房、健身房等生活配套设施;设置户外连廊、底层架空等户外活动场地与公共空间,提高租赁住房的适应性,提升社区空间品质,营造良好的邻里交往氛围。
继首批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后,上海将尽快陆续公告出让若干批次的租赁住房用地,并将出台存量商办用房转型为租赁住房的规划土地有关意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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