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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住房“地权到期”问题有了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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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4 10: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爱珍 于 2016-12-24 10:10 编辑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国土资源部发布过渡性办法 温州等地实行“两不一正常”


       无需续期申请、不收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温州等地少数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23日终于有了官方说法。


  在当日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说,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温州等地少数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再度引起关注。国土资源部收到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当地群众期盼尽早解决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方便其办理住房交易、过户及不动产登记。


  为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国土资源部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后,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采用“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处理: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权利人不需专门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王广华说,国土资源部提出这一过渡性办法,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便民利民,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先解决群众面临的住房不能过户等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权益,解决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的操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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