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果农花万元网购挖掘机却收到玩具,卖家被判“退一赔三” 电商时代,网购走进千家万户,消费者动动手指,就能足不出户买到各类商品。但是网购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如遭遇网购货不对板、网络店铺欺诈,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让我们通过下面这起案例,与鹿法官一起学习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鹿法案例【2024】709 案情回顾 2024年2月15日,罗某因打理自家果园需要,通过咸鱼平台在周某开设的店铺选中一台一吨重迷你微型工程履带多功能挖掘机,该微型挖掘机商品详情页载明“破碎/抓木/耙草/钻孔一机多用不止挖掘” ,售价为1万元。罗某经与店主周某确认功能、配置后,通过支付宝支付了1万元货款,并生成电子订单。2月25日,罗某通过快递收到周某寄来的一台玩具挖掘机,发现与自己确认购买的农用挖掘机相差甚远,在与周某协商未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4月15日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审理过程中,罗某提交了与周某的聊天记录,证明在购买涉案挖掘机前向周某询问产品情况,周某承诺该挖掘机农村果园都可以用。罗某基于此种判断才购买该挖掘机,但收到货后发现,周某实际寄发的货物是一台玩具挖掘机,与周某在平台发布及向罗某表述的信息不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的销售行为已构成欺诈,判决周某退还涉案购物款1万元并给予三倍赔偿,同时罗某退周某寄发给其的玩具挖掘机一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二条: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法官说法 网络购物有风险,消费者如果怀疑自己在购物过程中遭遇了欺诈,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判断: 一、商家需有欺诈的故意,既包括使消费者陷于错误判断的故意,也包括诱使消费者基于此错误判断而做出意思表示的故意; 二、商家有欺诈的行为,包括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及虚构虚假事实; 三、消费者因为商家的欺诈行为陷于错误判断; 四、消费者基于错误判断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 消费者如果遭遇欺诈,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可以要求退款退货,还可以要求商家支付所售货物价款的三倍赔偿、商品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进行赔偿。消费者要注意收集、留存证据,可以提交网络订单截图、交易快照、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商品实物、检测报告、维修单据等,上述证据不仅可以作为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有力证明,也是判断消费者是否因商家误导而进行购买行为的重要依据。 法官提醒 网络购物虽然便捷,但亦存在着交易风险。消费者在网购交易过程中,应提高判断和选择的能力、树立维权意识,既要认真核对商品的可靠性,也要做好交易证据的保存与采集,如遇侵权行为,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法懂法用法,树立法治意识。同时,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依法诚信经营,赢得消费者良好口碑,才能在电商行业站稳脚跟。 鹿法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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