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67|回复: 0

广州零售药店10月1日至20日停售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40

回帖

8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3523

名博

发表于 2021-10-1 06: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30日,澎湃新闻从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经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10月1日至10月20日,全市零售药店禁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暂时停止销售的药品涉及37种中成药、化学药,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


据介绍,针对当前国内多个省市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防疫形势复杂严峻,又恰值国庆长假和第13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举办,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反弹风险,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发布禁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以进一步规范药品管理。


澎湃新闻注意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29日曾发布《关于印发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的通知》称,为落实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要求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药品时,须在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实名登记上报。该《目录》包括20种中成药、17种化学药(以上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涉及多款感冒药。


6月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通知称,除药品实名登记外,全省药品零售企业需要求顾客进店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如发现顾客健康码“黄码”的,不准入店购药,并指引到医疗机构就诊。此外,全省中高风险地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目录》药品,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


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


(一)中成药



(二)化学药


来源:澎湃新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辰光网   

GMT+8, 2024-11-27 12:17 , Processed in 0.02854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