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7日)上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叶建辉(加拿大籍)、卢汉昌等6人运输、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叶建辉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汉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判处其他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据了解,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叶建辉、卢汉昌与他人合谋制造、运输毒品。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存放毒品的房间缴获含MDMA成分的白色晶体217.97千克,并在卢汉昌等人随身携带的包内及住处缴获毒品9.84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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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8月6日报道)
今天(8月6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伟洪(加拿大籍)、温冠雄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徐伟洪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名被告人温冠雄,男,45岁,广东广州人。判处温冠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2016年10月,徐伟洪购买制毒原料、工具,伙同温冠雄在温冠雄的别墅内制造毒品氯胺酮并存放于徐伟洪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住处。公安人员在上述住处和别墅缴获毒品氯胺酮120.56千克。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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