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65|回复: 0

武汉市政府不再对新冠肺炎病人免费治疗?不属实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40

回帖

8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3371

名博

发表于 2020-3-26 07: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2020年3月24日起武汉市政府不再对新冠肺炎病人免费治疗?”3月25日,网上流传多个小区给业主(住户)的《告知书》,相关信息引发网友热议。记者从武汉市多个部门了解获悉,该信息不属实。



告知书称,是根据武汉市委、市政府通知,24日起对非公外出发生新冠肺炎“接触、疑似、感染、确诊”等四类人员,武汉市政府不再给予免费治疗,相关隔离、检查、住宿等费用8000元,确诊患者治疗费用40万元由市民自己承担。


记者了解到,其中一小区属于洪山区张家湾街,位于白沙洲新城烽胜路。该告知书显示为物业公司楼栋客服发布给业主。


记者联系张家湾街及佳兆业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信息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转载自网上的信息。张家湾街道表示,目前已经要求社区督促马上撤销不实消息,并发布澄清事实和承认错误的通知。



同时,武汉市卫健委对此回应,并没有接到此类通知。“目前,武汉新冠肺炎患者治疗个人负担相关政策依照国家、省市要求严格执行。符合条件的费用,仍然按照按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报销。”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也没有发过此类通告。


据悉,3月17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文件,对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予以明确。


《通知》要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留观的患者,留观期间的门诊费及前期的检查、诊查费给予免费,由政府负担。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隔离点收治人员、进住康复驿站观察人员(含出院后复查),相关医疗费用给予免费,由政府负担。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住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核酸检测双阴患者,其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含肺炎及其他合并的基础疾病治疗,但不包括器官移植、整形等其他特殊诊疗费用),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负担;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有固定单位,享有其他保障方式的患者,相关医疗费用从原医疗报销渠道解决;其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相关医疗费用由政府负担。


上述患者在医院留观、住院、隔离、康复驿站观察期间,由医院、隔离点、康复驿站可参考120元/人/天的标准提供免费伙食。


来源:楚天都市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辰光网   

GMT+8, 2024-11-23 19:57 , Processed in 0.03794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