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双
要遏制历史虚无主义,旗帜鲜明地澄清历史问题,有力回击各种虚假杜撰。这种回击与反驳要拿出切准要害的行动,包括对英雄壮举的真实再现,也包括对历史功过是非的客观评价,以及对历史事件的真实还原,不给历史虚无主义者留下编造的空间,也消除神秘臆测的空间
自古以来,英雄就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之魂,是融入我们血脉的文化遗产,激励着一代代中华儿女奋勇直前。然而,近年来,社会上频频出现恶搞英雄的事件,从古代的岳飞到现代的刘胡兰,从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到和平时代的雷锋,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一个可悲的民族,一个拥有英雄而不知道爱戴他拥护他的民族则更为可悲。”如何捍卫英雄、捍卫正义?这是一个必须严肃对待的话题。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今年全国“两会”前,“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致信全国人大,呼吁尽快制订《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英雄是民族精神之魂,是引领时代进步的灯塔,为何我们的英雄在自己的国度里被一些人恶搞、诋毁?原因是多方面的:现行法律没有专门针对英雄名誉权保护的相关法规; 历史虚无主义错误思潮泛滥,某些人以“重新审视历史”为幌子,无视客观的历史事实,恣意歪曲历史的本来面目,颠倒是非黑白;恶搞歪风作祟,不择手段追求标新立异,超出道德底线,其中网络上貌似无底线的“随意”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英雄榜样悬置、大众道德缺失,局限了正能量氛围的形成,特别是圣人化的道德榜样形象难以在大众心中产生共鸣。
一个国家对英雄的缅怀和敬重,是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捍卫英雄形象,必须明确立场、明辨是非,更要有策略、有智慧。
立场上,我们要遏制历史虚无主义,旗帜鲜明地澄清历史问题,有力回击各种虚假杜撰,坚决反对以各种理由挑衅国家历史的行为。这种回击与反驳要拿出切准要害的行动,其中包括对英雄壮举的真实再现,也包括对历史功过是非的客观评价,以及对历史事件的真实还原等,不给历史虚无主义者留下编造的空间,也消除神秘臆测的空间。
立法上,当前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保护英雄名誉权,改变英雄名誉权受损无法可依的尴尬现状。应出台保护英雄名誉权的法律法规,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用明确的法规,区分娱乐与恶搞的界限,区分言论自由与损害他人名誉权的界限。
保护英雄形象,还需要智慧。比如,从伦理学的视角对英雄的形象进行重新审视,改良宣传方式。人们对道德榜样的质疑,牵涉到美德的统一性和连贯性这两个伦理学问题。正确的英雄形象定位应该是:英雄精神是在特定情境下表现出超乎常人的高尚品质,而并不是理想人格的原型。因此,不应该把英雄宣传为无所不能的超人或圣人。学习和宣传英雄模范要扬弃异化,展现其全貌,还原人物的个性化和真实性,表现人物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这样的英雄形象不仅不会打折扣,反而会更丰满、更真实,使大众更易产生认同。
捍卫英雄形象,更需要创新宣传方式。可由政府和企业合作推出以英雄人物事迹为题材的影视、网络小说甚至网络游戏等,彰显其内在的精神价值,使更多年轻人形成国家意识和历史认同。其中,一定要注意真实合理性与可观性的一致。此外,还可以设立各种纪念阵亡将士的网站,搜集整理英烈的照片、事迹以便查询、了解和学习;也可以由政府或社会组织牵头,举行在抗战纪念日向健在抗日老兵或身边英雄致敬等民间活动。
近年来,在多元价值观的冲击下,新媒体平台上有人质疑:我们的时代是否还需要英雄?现实给出了最好的答案。我们不会忘记,汶川特大地震抢险救灾中那一张张坚毅的面孔和感人的事迹。这些英雄用实际行动证明:英雄仍是引领时代精神的灯塔;这些道德榜样以实际行动直观地回答了“我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一美德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对于形成良性社会秩序和提高公民整体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总之,英雄是民族精神之魂,是融入我们血脉中的文化遗产。每一个有良知的国民都有责任保护我们的英雄。捍卫英雄、捍卫正义,彰显的是一个民族对自身历史和精神之魂的尊重。只有当信仰的力量渗入灵魂,我们的国家才能有更旺盛的生命力、更强大的免疫力。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