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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区分蒋介石与张学良的两种“不抵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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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6 13: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09-18 18:32察网


      张学良与蒋介石在“不抵抗主义”问题上有共同之处,也有着明显区别。不加区分张学良与蒋介石的区别,甚至为蒋介石“不抵抗主义”开脱,则是历史虚无主义在抗战史研究中的典型表现。


      “九一八”事变时究竟是谁下的“不抵抗”命令,这一问题近年来成为关注的热点问题。有的学者根据张学良口述历史、电报等史料,经过考证提出不抵抗命令发自张学良。应该说,从现有的文电、档案等史料看,“九一八”事变发生时张学良曾的确向部下下达过不抵抗的命令。但是,仅仅指出张学良在处置“九一八”事变时下达不抵抗命令这一史实是不全面的,甚至还可能误导读者淡化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方针的反动性。张学良与蒋介石在“九一八”事变和东北沦陷问题上是有责任的,那就是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采取不抵抗的态度,就这个问题来说毫无疑问张学良是有责任的,张学良本人对自己的处置失当也很懊悔。但是,有的学者只从字面上查证“九一八”事变时不抵抗命令出自张学良,而没有进一步深入探究张学良面对日军的袭击放弃抵抗的历史根源,没有进一步区分张学良与蒋介石在不抵抗问题上还存在着根本区别。

      一、张学良忠实地执行了蒋介石的对日政策才酿成了“九一八”事变时的不抵抗

      首先,“不抵抗主义”是蒋介石和南京国民政府处理日本挑衅的基本政策。

      1928年中原大战关键时刻,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服从南京国民政府,国民党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奉系军阀的地盘东北三省以及张学良的东北军成为南京国民政府统一管辖下的地方政府和军队。原先东北三省作为奉系军阀的势力范围,在“东北易帜”后在管理上仍然保留有许多自主权,但是在外交以及许多重大内政方面是执行南京国民政府的政策。其中,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在东北的势力渗透比较活跃,使东北的局势更加复杂化。

      1927年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仍然是大地主和封建买办阶级的政府,为了换取帝国主义的支持,对外妥协退让是其对外政策的基本点。这个政权从其诞生开始就在外交上持卖国妥协的方针,就中日关系而言,蒋介石在“九一八”事变前处理日方制造的一系列挑衅事件时,其立足点就是妥协退让。最典型的是1928年5月3日,日军在济南以保护日侨为名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济南惨案,举国震惊。但是蒋介石与国民政府却畏惧日军的挑衅,采取避让妥协的方针。5月4日国民政府向日本提出抗议,日军不但根本不予理睬,而且日本山东派遣军总司令福田竟然在5月7日蛮横无理地发出七条最后通牒,其中包括国民革命军必须离开济南及胶济路沿线两侧二十华里以外,在日本军面前,与日本军抗争之军队,解除其武装,等等。[1](P92)据西北军将领冯玉祥将军回忆,当时蒋介石找他以及外交部长黄郛商量如何处置,冯玉祥主张予以反击,黄郛认为没有力量对日本开战,商量的结果决定从外交方面着手办理。[2](P601)5月6日,国民党中常会通过《“五三”惨案应付方案》,正式确定了处理济南惨案的方针,方案判断日军制造济南惨案“意在挑衅”,为了避免中计而应当忍让,“使日本军阀无口可借”,“若激于一时之忿为无训练无计划之动作,不特于国无益,势必堕其术中更增困辱”。[3](P103-104)面对日寇的侵略行为,国民党当时冠冕堂皇的借口是未完成北伐,只有完成北伐统一中国后才能解决一切外交问题。然而,事实上国民党和蒋介石这仅仅是一种欺骗人民的托词而已。在国民党的妥协退让下,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正廷与日本公使芳泽谦吉共同发表“声明书”,公然恬不知耻地表示“不快之感情,悉成过去”,虽然蒋介石没有在文字上明确使用“不抵抗主义”,但是以不抵抗作为处理中日冲突问题的基本点是相当明确的。

      早在“九一八”事变前,对日军在东北制造的一系列挑衅行为,蒋介石多次在给张学良的电报中强调与日方交涉应持的原则和态度。1931年6月“中村事件”发生后,蒋介石于8月16日致电张学良:“无论日本军队此后如何在东北寻衅,我方应不予抵抗,力避冲突,吾兄万勿逞一时之愤,置国家民族于不顾。”[4](P172)9月6日张学良在致辽宁政务委员会代主席臧式毅等负责人的电报中,传达了蒋介石这一指示精神,强调“对于日人无论其如何寻事,我方务须万万容忍,不可与之反抗,致酿事端”。[4](P172)上述两封极为重要的电报现已由吉林省档案馆根据馆藏档案资料编辑出版东北沦陷十四年档案史料丛书《九·一八事变》公布。这些档案资料说明,“九一八”事变中张学良下达不抵抗的命令,是他在形势急迫、不了解具体情况下,把事变当作以往发生的类似局部冲突事件来处理,其处理原则恰恰是根据蒋介石既定的对日容忍不抵抗的方针。

      其次,蒋介石的“不抵抗主义”是他“攘外必先安内”反动政策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蒋介石把共产党视作比日本帝国主义更危险的对手。在1928年日军出兵胶济时,国民党中央在提出对日妥协退让政策的同时提出“应严密防范共产党之阴谋”,[3](P101)共产党“或将利用同胞之爱国心煽成暴动,直接摇动北伐后方,间接引起更大之寇祸”,[3](P103)不应给共产党扰乱后方的机会。国民党的防共重于抗日的政策,实际上就是后来蒋介石明确提出“攘外必先安内”反动方针的雏形。1931年7月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万宝山事件”后,蒋介石面对日本的强硬态度,在7月23日致张学良等全国通电中竟然公开声称“惟攘外应先安内,去腐乃能防虫”,“故不先消灭赤匪,恢复民族之元气,则不能御侮”。[4](P170)这是蒋介石首次把“安内”先于“攘外”作为其基本的国策。11月30日,他又把“攘外应先安内”修改为“攘外必先安内”,进一步突出强调了反共第一、抗日第二的卖国理论。8月22日也就是在“九一八”事变的前夕,蒋介石在南昌竟然宣称:“中国亡于帝国主义,我们仍能当亡国奴,尚可苟延残喘,若亡于共产党则纵肯为奴隶亦不可得。”[5](P51-52)这样蒋介石从基本国策层面把反共作为首要任务确立下来,并且贯彻到对日的外交方针当中,即为了先“安内”所以对日本的挑衅行为需要忍让妥协。

      二、“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和国民政府在东北问题上继续推行“不抵抗主义”

      从“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谋求国联调处来看,张学良的不抵抗完全符合国民党的对日政策。事变发生后,蒋介石不仅没有积极组织抵抗,收复失地,反而继续推行其一贯的妥协退让方针。他一方面压制人民日益高涨的反日爱国运动,另一方面劝慰张学良继续对日咄咄逼人的势头保持克制忍耐的态度。

      首先,蒋介石在“九一八”事变后仍然抱着妥协态度,寄希望于依赖国联调停和外交谈判来解决问题。

      9月19日,日军占领沈阳、四平、长春、抚顺、本溪、鞍山、营口等地,东北形势严峻。而此时的蒋介石在9月22日却在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党员大会上发表演讲,声称“此刻必须上下一致,先以公理对强权,以和平对野蛮,忍痛含愤,暂取逆来顺受态度,以待国际公理之判断”。[6](P283)同日,国民政府告全国军民书中也公开声明“政府现时既以此次案件诉之于国联行政会,以待公理之解决,故已严格命令全国军队,对日军避免冲突”。[6](P286-287)然而,10月8日,日军又进攻东北与关内连接的战略重镇锦州。面对日军的侵略图谋,蒋介石在10月12日的国民政府总理纪念周报告中却还在老调重谈,幻想通过外交谈判的途径解决问题:“我们更应相信国际有公约,人类有公道,我们要以和平的心理去遵守,以牺牲的精神去拥护,横暴不足畏,威武不足屈,我们要和平奋斗,以捍御此次的国难,以拥护国际的公法”。[6](P295)

      国民党专门成立了由戴季陶任主席的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特别外交委员会,主要是为政府处理外交问题特别是日本侵略问题时提供咨询,该委员会包括著名外交家顾维钧等人。9月底,国联行政院通过决议要求日军撤到南满铁路沿线区域以内,而且竟然不顾日本已经侵占中国领土的事实,荒谬地要求中国军队也要从自己的领土撤军。然而,日军根本无视国联这个决议,日本政府提议与中国政府直接交涉。实际上日本的意图在于排除国联,直接迫使中国与之妥协。顾维钧主张按照解决国际争端的惯例,与日本提出的五项基本原则进行谈判。1931年10月底,蒋介石亲自召集会议,采纳国联卫生局主任拉西曼的建议,“中国应该明确拒绝和日本谈判,而依赖国联行政院的决议,要求日本从占领区撤军”。[7](P418)顾维钧的意见已经是属于妥协性的办法,而拉西曼的建议实际上是让中国完全依赖国联的调停,而实际上连具有丰富外交经验的顾维钧都感到这是“不现实的”,因为“国联没有可以使用的手段来对日本及其军部施加压力迫使其撤军”。[7](P418)对于这样一个根本没有任何希望解决问题的办法,蒋介石的态度甚至让顾维钧、颜惠庆等资深外交官感到吃惊。担任北洋政府外交部长的颜惠庆认为此举“一方因未尝遭遇抵抗,而日益长其侵略勇气,一方则完全倚赖虚有其外的国联,‘守株待兔’,一筹莫展”。[8](P165)后来的事实证明,当时国联各国对日军侵略中国事实谨慎小心,唯恐激怒日本,更谈不上对日本采取任何有实质性的制裁和约束措施。颜惠庆回忆:当一·二八事变之后,各国驻国联开会讨论中国时局时甚至连“战争”字样都不敢使用,担心刺激日本。当时一位某国代表,无意中使用了“几近战争”一词,全场顿时嘿然颤栗,好似已向日本发出最后通牒一般。[8](P165)

      其次,蒋介石的“不抵抗主义”使日本在“九一八”事变后继续扩大在东北的侵略范围。

      “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和国民政府多次发密电给张学良,直接指导对日交涉方针。9月21日,蒋介石主持召开会议,商讨对日方针,决定先提交国联裁断。同日,国民政府向国民党各军事将领发出通电,表示正采取外交途径解决东北问题,同时要求全体国民“有坚忍沉毅,力持镇静,取稳健团结之态度,务须避免轨外行动,免为反动所乘,致滋口实,贻害大局”。[9](P524)“九一八”事变后张学良曾召开了二次会议,商讨东北问题。据当时任陆海空军副总司令行营秘书处机要室主任洪钫在《九一八事变时的张学良》一文中回忆:23日,张学良派万福麟、鲍文樾飞南京见蒋介石,蒋叮嘱万、鲍二人说:“你们回去告诉汉卿,现在他一切要听我的决定,万不可自作主张,千万要忍辱负重,顾及大局”。[10](P66)

      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编辑出版的《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辑录了1931年10月至1932年3月期间,特种外交委员会顾维钧等人致张学良电报137封,有时甚至一天3、4封密电,顾维钧等人在每次特种外交委员会会后均将会议情形及讨论结果,也即代表国民政府的意见和蒋介石的指示及时电告张学良。这些文电内容主要涉及通报国民政府与国联之间的磋商、国民政府与日方交涉谈判的预备方案等内容。当时全国人民对日军的侵略行为极其愤怒,一方面抗日呼声日益高涨,甚至一些国民党将领也通电呼吁国民政府与日寇抵抗。比如9月21日,蒋介石的嫡系将领、心腹陈诚等向全国发表通电,痛责倭寇“借词入境,节节侵迫,此种举动,欺人太甚”,并且说如果这种行为都可以容忍,那算是个人吗?通电明确表示“愿率所部与倭寇决一死战”。[9](P523-524)另一方面,张学良的不抵抗行为受到全国舆论的声讨,10月15日顾维钧在致张学良的电报中说自“九一八”事变以来“沪上各界对兄议论,诸多误会”,[11](P256)张学良承载着巨大的精神压力,通过顾维钧向蒋介石表示自己“对日始终与政府一致”,但是与日方交涉“恐不能全恃国联”,希望政府速定具体方针和步骤,以免拖延而难以收拾局面。[12](P420)“九一八”事变后的几个月时间,国民政府完全依赖国联,不敢鲜明地反抗,寄希望于通过国联的调处迫使日本撤兵,使东北局势恢复到“九一八”事变前的状态。东北广大军民对国民政府的这种暧昧态度强烈不满,1931年12月25日东北民众救国会向全国发表通电,严厉批评当局置国家存亡于不顾,“既不宣战,又不言和”,“不顾一切秘密进行出卖东三省之诡计”,[13](P426-427)通电强烈要求南京国民政府对日本侵略行为究竟是战是和应当明确表态。但是几个月以来蒋介石企图通过外交途径和平解决东北问题的“不抵抗主义”实际上是彻底破产了,而且也正是在继续推行“不抵抗主义”方针下,日军在东北的侵略行为不仅没有得到有力制止,反而进一步扩大在东北的侵略范围,直至占领整个东北三省。

      通过上述历史分析可以看出,张学良与蒋介石在“不抵抗主义”问题上有共同之处,也有着明显区别。共同之处在于当“九一八”事变发生时,张学良面对日军的侵略行为放弃抵抗而导致日军轻而易举地占领了沈阳等地,从这个角度说张学良是有责任的。所以他晚年在接受采访时也多次坦言自己的失误。但是我们还应当进一步看到,张学良在“九一八”事变中的不抵抗行为是忠实地执行了蒋介石的“不抵抗主义”这一方针,包括在“九一八”事变之后的一段时期内,蒋介石的“不抵抗主义”仍然主导着东北地区。张学良后来逐渐看清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以及“不抵抗主义”给中华民族造成的灾难,开始抵制蒋介石的“不抵抗主义”,发动西安事变为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初步形成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因此,一味指责张学良在“九一八”事变中的不抵抗行为,而不加区分张学良与蒋介石的区别,甚至为蒋介石“不抵抗主义”开脱,则是历史虚无主义在抗战史研究中的典型表现。对此问题,我们应当以史实为依据,辩证地加以对待。

      参考文献:

      [1]彭明.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3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2]冯玉祥.我的生活[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

      [3]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中国国民党历史教学参考资料,第二册[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自印本,1986

      [4]吉林省档案馆.九一八事变[M].北京:档案出版社,1991.

      [5]荣孟源.蒋家王朝[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0.

      [6]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M].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1.

      [7]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3.

      [8]颜惠庆自传[M].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9.

      [9]辽宁省档案馆.“九一八”事变档案史料精编[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

      [1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从九一八到七七事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

      [11]李云汉.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M].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2.

      [1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M].南京:凤凰出版社,1994.

      [13]辽宁省档案馆珍藏张学良档案,第6册[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李方祥,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原载《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年第11期,作者授权察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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