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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赌博违法处罚新规:个人赌资超200元将视为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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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博

发表于 2019-4-11 07: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消息,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近日修订的《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赌博违法行为治安处罚裁量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的,将面临治安处罚,个人赌资在500元以上的,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据黑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依法查禁赌博违法活动,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办理赌博违法案件,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安部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工作实际,省公安厅对赌博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处罚标准进行细化,制定《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赌博违法行为治安处罚裁量指导意见》。

  《意见》的出台不仅仅是对管理和处罚的规范,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种约束。值得一提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公安机关是不予处罚的。公安机关也提醒市民,认清赌博危害,远离赌博违法。

  《意见》全文如下: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赌博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指导意见
  (2019年3月修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赌博、开设赌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四)设置赌博机的数量或者为他人提供场所放置的赌博机数量达到有关规范性文件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六)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台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七)为未成年人赌博提供条件的;
  (八)国家工作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九)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赌博机的;
  (十)发行、销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
  (十一)组织、协助他人出境赌博的;
  (十二)为赌场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做庄、兑换筹码的;
  (十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的,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在500元以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参与赌博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个人赌资在1000元以上的;
  (二)在“百家乐”“二八杠”“牌九”“私彩”“赌博机”等有组织的赌场内参与赌博的;
  (三)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四)设置圈套欺骗他人赌博或者引诱、教唆、胁迫他人赌博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场赌博,赌博输赢结算地在境内的;
  (六)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七)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设备等投注赌博的;
  (八)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
  (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或者不予处罚:
  (一)主动交代,表示悔改的;
  (二)检举、揭发他人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
  (三)被胁迫、诱骗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四)未成年人赌博的;
  (五)协助查禁赌博活动,有立功表现的;
  (六)其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
  六、其他规定
  (一)本意见规定的“以上”含本数。
  (二)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省公安厅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相关法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其中,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规定,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一些规章制度。

  各地“赌资较大”规定
  北京:《北京市治安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指出,个人赌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或者共同参赌合计1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或者共同参赌合计2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处5日以下拘留。

  上海:《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中规定,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的、现场查获的人均赌资在400元以上的属“赌资较大”。

  吉林:《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标准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情形是指:个人平均赌资数额在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或者现场收缴赌资总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8000元的。

  山东:《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600元以上。

  河北:《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中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的。

  深圳:《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中指出,赌博,是指参与赌博,个人赌资数额在500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江苏:《关于赌博违法案件的量罚指导意见》中规定,以下情形处500元以下罚款: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元以上、不满500元的;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2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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