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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谣言引发群众聚集,男子被拘留12天
8月28日,中阳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因情感纠纷编造谣言引发大量群众聚集,造成交通堵塞的案件,违法行为人苏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处罚。 2026年8月26日晚11时许至27日凌晨2时许,中阳县宁乡镇凤城西街有大量群众聚集围观,造成交通堵塞,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接到报警后,中阳县公安局宁乡派出所立即出警,巡特警大队、网安大队协同配合展开调查。 经查,苏某某与陈某某因情感纠纷发生争执后,陈某某乘坐李某某(系陈某某的亲戚)驾驶的轿车离开。后苏某某驾驶摩托车追撵堵截,并使用手机拍摄视频,故意编造“捉奸”现场的谣言,误导大量过往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并引发部分群众使用自媒体进行网络直播,形成恶劣影响。 违法行为人苏某某编造谣言、煽动群众聚集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苏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处罚。对相关使用自媒体进行网络直播的群众进行了约谈训诫。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编造传播谣言、煽动聚集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中阳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