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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散布“海城杀人案”虚假警情,被拘留5日
为博取关注、扰乱公共秩序,竟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杀人案”等不实言论,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海城公安快速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违法行为人路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情速递:1小时速破网络造谣案 11月30日,一网民路某某在某平台发布“海城杀人案”等极具煽动性的不实言论,相关信息快速传播,引发部分网民恐慌,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当日10时许,海城市公安局王石派出所接到海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下发的紧急线索后,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通过与王石镇村联动核实,民警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路某某的居住地址,随后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抓捕工作,于当日11时许成功将违法行为人路某某抓获归案。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路某某对其在某网络平台故意编造、散布虚假警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海城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路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违法行为人路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执行拘留。 警方提示 网络谣言不仅误导公众认知、引发社会恐慌,更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信力。 海城公安在此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网络空间的言行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逾越法律红线。 编造、散布虚假险情、警情等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网民应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网络上未经证实的信息保持理性判断,主动抵制网络谣言。如发现造谣传谣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法律底线不可碰,网络言行有边界。海城公安将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对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 来源:海城市公安局 撰稿:矣晓鸣 刘佳琦 编辑:张莉莉 刘佳琦 责编:张作溢 审核:宁兆鹏 海城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