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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丰|插队十年——里陂上村杂忆(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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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1 07: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建丰 上海市知识青年历史文化研究会 2025年08月04日 00:01 上海


遇险

  人生在世,总会遇到几件比较危险的事情。对于我来说,迄今为止遇到的最为危险而且自己认为有可能危及性命的事情,都发生在我做农民的时期,发生在里陂上村。

  一、红毛豺狗(豺)

  在里陂上的时候,白天要出工,理论上的工作时间是一天十小时:早上二小时,上午四小时,下午四小时。十小时以外的其他一切琐事中,砍柴和种菜是最重要且费时费力的两件事之一,没有柴不能做饭。没有菜的后果当然是只能吃白饭。

  一个五月天的下午,天气晴朗,我早早计划好,等下午一收工,趁天没黑赶紧去砍柴。为此我连耘禾的竹杖都没拿,而是带了一把砍柴的柴刀(毛镰)放在田头。这样做,免不了给人一种干活不认真的感觉。但那时认真干活的人不多,大家也不好说什么。其实那天下午我耘禾还是很认真的。

  好不容易等到队长一声吆喝:“收工!去归!”我就像兔子一样窜出去(子庸看见过我在上海着急过马路,等绿灯一亮时就这样窜过),一路疾走到了北坑。在里陂上村,跑叫走,走叫行,古今不变。

  刚进北坑口,我正沿着旁边谷底的小路疾走,听见右面的山梁上的灌木丛里一阵哗哗的响动。奇怪,莫不成有人收工以后,上山砍柴比我走得还快?不大可能啊。难道是哪个不出工的老人下午在山上砍柴还没有回去?我边走边想。

  在山里走小路,必须看着前面十步左右,高抬腿,迈小步,不容人随便左右张望,否则很容易一脚踩空,滚下坡去。可是右面树丛里的响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我眼珠不由向右侧瞟去。

  真真的是说时迟那时快,眼角闪过一道橙红色的闪光。我立马停住,瞪大了眼睛。前方十米不到,约莫在齐人高的空中,有一只橙红色的比狗大一点的动物,身体水平伸长,前腿和后腿与身体成一直线,头部颈部和前腿平行。我身后的夕阳照过去,那橙红色的动物和远一点的浅绿、深绿、黄褐色的树丛一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红毛豺狗(豺)!”我的喉咙口一下子收紧了,双手缩在胸前,紧紧握住柴刀的木把。
  那只红毛豺狗缓慢地从空中落下来,前腿在谷底的路边轻轻一点,像闪电一样,又是漂亮的一纵,足有六七米远,落在左前方的山坡上,回头看着我。

  不容我多想,哗的一声,树丛开处,右前方七八米处又窜出一只红毛豺狗,也是那么一跃一纵,瞬间就到了第一只红毛豺狗身边,哗哗地钻进树丛。

  天哪,动物的速度哪是人类可以比拟!如果它们刚才是跳起来咬我,那么我的柴刀还没举起,喉管肯定已经被咬断了,肚子也扒开了。我低头看看自己手里的柴刀,还好,刀口是向外的,如果豺狗扑上来,兴许还能抵挡一下。我本能地想举起柴刀,不料两臂却是僵硬的,柴刀怎么也举不起来。不过我的脑子还在转。哦,刚才那第一只红毛豺狗回头看过来,其实不是在看我,而是在看我右前方的它的同伴。

  我还没有回过神来,突然听到了野兽的叫声,有点像狗叫,声音比大狗的叫声要细一点尖一点,比小狗的叫声要响一点。

  我循着叫声看过去,左前方的山腰上,那两只红毛豺狗露出上半身,正在对着我叫。它们在打我的主意,它们要来了!我想往后退几步,可是我一步也不会动,脚发软,身体要往下瘫,更要命的是想要小便。只是我僵住的双手依然紧紧握着柴刀。

  身后右边的树丛哗哗作响,我不敢往后看,僵硬的脖子也无法转动。

  从我身后五六米的地方窜出来另外两只红毛豺狗,它们一前一后,开始嗷嗷地叫着,向对面山腰上等待着它们的同伴跳跃而去,很快隐没在树丛中。我眼看着对面的树丛一边晃动着一路向上,一边哗哗作响。倏忽间,山野归于一片寂静。我知道,它们已经翻过山梁,远去了。

  我一屁股瘫坐在地上。要是我的腿刚才还能听话,真的后退几步,就和红毛豺狗狭路相逢了……

  四周再没有什么可疑的声音,我就这样坐着。

  不知过了多久,低头发现手里拿着柴刀,想起我是来砍柴的。挥动一下手臂,站起身来抬头一望,还有一抹落日的余晖。

  砍还是不砍?这是一个问题。像平日那样到远处去砍柴是不可能了。空手回去?我岂不惹人笑话了。我四处张望一下,不远处有棵不大的松树,那按规定是不准砍的。可巧它的树干在二人高处分成了二股,一股大一股小,小的砍下来估摸着会有四五十斤重。树枝没有明令不准砍。算了,就是它了,凑个数吧。

  我把柴刀插进背后腰上的皮带,三下两下上了树,开始砍那小腿般粗细的树枝。不知为什么,我总是有些恍神。就在砍到最后几下的时候,我手一软,刀口滑到脚背上,出血了。几乎与此同时,树枝嘎嘎作响,掉在了地上。我连忙下树,天色昏暗中我胡乱扯了一点松针,嘴里嚼烂后敷在脚背的伤口上,扛起树枝,一瘸一拐地摸黑下山。

  回到住处,点起油灯一看,脚背的伤口虽然不大,却伤到了静脉。我赶快用井水清洗伤口,再咬着牙用酒精擦拭,涂上红药水,撒上消炎粉,最后用纱布包扎好。

  第二天全队的工作仍然是耘禾。我的脚伤了,怎么下水田呢?

  我想起以前在书上看到过,正规军的战士们如果要背着枪泅渡过河,往往会在枪管口内涂上一段凡士林膏,以防止枪管进水。

  我马上从箱子里翻出从上海带来的凡士林膏,在我脚背的伤口上涂了厚厚的一层,再重新包扎好,就下田耘禾了。村民们见了,都问我是怎么回事。

  如果不是遇到了红毛豺狗,我怎么会脚上包着纱布下水田呢?

  如果不是遇到了红毛豺狗,我怎么会亲身体会到“吓得屁滚尿流”,几乎要尿流呢?

  如果不是遇到了红毛豺狗,我的右脚背怎么会至今还有一个疤痕,右脚的中趾又怎么会缩短了一点呢?

  记得1980年代,一个中国作家遭遇车祸以后写了一篇文章,说是汽车翻转的时候,他觉得比电影里的慢镜头还要慢。那第一只红毛豺狗在我面前的跳跃,也是那么缓慢,却又那么优雅。

  据说,红毛豺狗最喜欢吃动物的内脏。它们围攻耕牛时,牛会低下头来左冲右突,和它们搏斗。而那只本领最大的红毛豺狗往往抓住机会,突然跳上牛背,低下头去,咬破牛尾巴下面柔软的后腹部。耕牛受不了,忍痛狂奔,红毛豺狗紧追其后,直至耕牛肚裂气绝,倒地而死。红毛豺狗们一拥而上,吃光了牛的内脏,然后扬长而去。

  又据说,红毛豺狗和北方的狼一样,是成群活动,连王八老虎(华南虎)都打不赢红毛豺狗,就不用说豹虎仔(金钱豹)和野猪了。我遇到了红毛豺狗,应该谢谢它们的不吃之恩。

  我遭遇红毛豺狗之前,已经和它们有过间接的接触和了解,那是在一年前的一天。

  那天我们正在鹿冈公社参加唯一的一次全体知青大会。老队长张发茂笑眯眯地到会场,找到了我们。他说,刚才他拿着一只野猪脚到公社,公社按照政策,奖励了他十六元。

  什么?野猪脚?
  原来那天中午,发茂砍柴回家,挑着柴经过里陂上村北面的小水库的坝顶,此时水库里的水基本放完,他突然发现水库内裸露的山坡上,有一群红毛豺狗正在围攻一头野猪。发茂便在坝顶,远远地大喝了几声,然后赶快回家,拿了打猎的铳,约了两个人带着禾担和麻绳一起返回水库。

  此时红毛豺狗已然散去,只剩那头开膛破肚的野猪静静地躺着,内脏已被洗劫一空。发茂他们几个人把没有内脏的野猪抬回村里一称,有二百二十多斤。

  发茂拿着野猪脚到公社报告并且领赏的时候,村里人正在分野猪肉。不用说,那天晚上我们生平第一次吃到了香喷喷的一点肥肉也没有的野猪肉。我们和红毛豺狗共享了那头野猪。

  其实,公社的那十六元钱应该奖励给那群红毛豺狗,是它们杀死了那头野猪。发茂沾了红毛豺狗的光,得了一个大便宜,连带着我们也沾光吃到了野猪肉。


责任编辑: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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