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裘颖琼 日期:2025-07-11
网红美食捞汁小海鲜颇受消费者青睐,但需要“持证上岗”本报记者 刘歆 摄
鲜嫩的虾蟹、肥美的贝类,用高度白酒腌制后,配上香菜、小米辣、蒜末等调成的蘸料,再冷藏一段时间后直接生食……炎热的天气,让捞汁、生腌等网红美食的购买热度直接飙升。然而,这些美味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健康风险。
2023年12月,上海市政府颁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沪府规〔2023〕15号),其中明文规定:“禁止在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制售一矾海蜇、二矾海蜇,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的食品,经营自行加工的炝虾和生制的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醉泥螺”。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被禁的主要原因是虾蟹寄生虫、致病菌感染率高,生食虾、蟹食品安全风险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采用糟醉、盐渍、腌制等工艺,一般不能达到完全杀灭寄生虫、致病菌的效果。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醉制水产品”(炝虾、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和醉泥螺)等指在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原料,直接采用糟醉、盐渍、腌制等工艺,不经加热熟制即供直接食用的水产制品。不包括将水产品加热熟制后再进行糟醉、盐渍、腌制的水产品制品,也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生制水产品。
“市政府颁布的通告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熟制的醉制水产品,或采购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即食水产制品,是允许的。不过,制作的店家必须在食品经营许可上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一位一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熟制的醉制水产品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熟腌”,而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即食水产制品,不是简单的套个外包装袋或者塑封袋,而是根据我国制定实施的《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动物性水产制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相应的生产工艺和标准要求,产品是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在平时的执法检查中,碰到‘醉制水产品’,主要看两方面,一是原料品种,二是制作工艺。”该执法人员表示,一般不在禁食范围的海产品,是允许的,河鲜是不可以生食的。而工艺主要看制作的环节、环境是否会受到污染。
“即便有些‘生腌’食品经过严格的处理和腌制,可以杀灭一部分细菌和寄生虫,但并不能完全保证其安全性。毕竟,食品安全总是存在风险点的,还是建议大家煮熟了吃。”本报记者裘颖琼
责任编辑:日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