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664|回复: 0

天价彩礼,一个变味的传统

[复制链接]

98

主题

6

回帖

180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806

名博

发表于 2016-3-8 17: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载   解放日报      文   殷啸虎





       据央视调查,在我国一些农村地区,天价彩礼的乱象不断蔓延。鲁西南的一些地方,彩礼按斤两算,用秤来称,三斤三两重的百元大钞,加起来大约是10多万元。但这仅仅是彩礼的标配。据说,有的人家为了减少数量,便将百元大钞放在水里浸湿,然后用布擦干,以增加钱的重量。有些地方一个家庭一年大概最多挣五六万元,但彩礼要十几万元。
  造成天价彩礼的原因是深层次、多方面的,但它对社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可也有人认为,彩礼是中国婚姻文化的传统,自有婚姻制度以来,几千年来相沿不替,所以不能简单地用法律手段加以干预。

  “明媒正娶”的必要条件

  以彩礼为形式的聘娶婚,某种意义上说,是婚姻传统文明发展的产物。氏族社会时期盛行的是掠夺婚,不同部族之间相互抢婚。今天婚姻的“婚”字,就留有掠夺婚的痕迹,因为抢亲往往发生在黄昏时分。后来,掠夺婚被禁止,取而代之的就是聘娶婚。顾名思义,聘娶婚就是男方送一定的礼物、金钱作为聘礼给女方家里,以缔结婚姻关系的一种婚姻制度。
  从形式上看,彩礼是聘娶婚的必要条件。因为聘娶婚的基本目的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而“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在旧社会,只有以一定数量的彩礼、通过聘娶的形式结婚的,才是正常的夫妻关系,否则只能为妾,不能享有妻子的名分。

  彩礼数量不得逾规

  正因为如此,历朝历代的法律大体上对彩礼都有规定。如唐朝就对接受彩礼的数量规定为:三品以上官,彩礼不得超过绢三百匹;五品官不得超过二百匹; 七品官不得超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超过五十匹。这些都是上限,下限则无要求,甚至一般的财物酒食等也可作为聘礼。元朝法律则分别对官员和庶人彩礼的上限规定为:官员,一品二品五百贯,三品四百贯,四品五品三百贯,六品七品二百贯,八品九品一百二十贯;庶人,上户一百贯,中户五十贯,下户二十贯。可见,以彩礼作为婚姻必要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体现“明媒正娶”,而且在数量上也要体现“贵贱有差”:身份和级别高的,彩礼的数量可以多些;身份和级别低的,彩礼的数量也少,不得逾越,否则便是违规。






  然而,尽管法律规定如此,但历朝历代还是存在假彩礼之名、行买卖婚姻之实的情形。汉朝初年的功臣陈平没钱送彩礼,娶不起老婆,后来还是一个叫张负的财主,因他的孙女嫁了五次,所以主动借钱给陈平,让陈平娶了她。宋太祖赵匡胤在做皇帝之前,担任后周殿前都点检时续娶后妻,但钱不够,结果还是朋友资助金帛数千匹才得以成婚。甚至还有人公开假借彩礼之名买卖婚姻,“嫁女者重索财物,与估卖躯口无异”。为此,自元代以降,法律对彩礼的规定也更加严密,处罚也不断加重。元朝法律就明文规定:凡违例多索要彩礼的,要“谕众遣决”;明朝也多次下令“婚姻毋论财”。但以彩礼多寡论婚嫁之风很难得以遏制,甚至还经常发生因争彩礼而引发的诉讼。

  “市井所为,岂当效哉”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婚姻缔结时,女方同样要给男方一定数量的金钱和财物作为嫁妆。妆奁的数量一般与彩礼相同。而一些穷人家的女孩子,因为没有妆奁之资而难觅佳偶,待字闺中。
  北宋初年的名将李谦浦晚年购置了一所宅院颐养天年,但他的侄女因家贫出不起嫁妆,李谦浦不得已只好将自己的宅院抵押给他人,借钱充作妆奁。苏东坡的外甥女出嫁,嫁妆不够,最后还是他向朋友借了二百贯钱作为外甥女的嫁妆。官员尚且如此,平民的状况便可想而知了。
  因此,彩礼也好,妆奁也好,虽然过去是婚姻关系神圣、合法的象征,但在金钱的诱惑下,难免渐渐变味,成为陋习。清朝的吴荣光对此进行过猛烈抨击:“择妇必问资装厚薄,装厚矣,女虽不淑,亦姑就之;嫁女必计聘资之丰俭,苟丰矣,婿不佳,亦利其所有而不恤其他。此市井驵侩之所为,岂士大夫所当效哉!”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辰光网   

GMT+8, 2025-6-8 02:13 , Processed in 0.02216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