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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岁月(连载7)首战军寨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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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08: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爱珍 于 2017-8-15 08:51 编辑

稿件来源:苏州知青 作者:万汝藩


二、爸妈被下放


       时间到了十二月份,我和二弟突然收到了妈妈的来信。妈妈告诉我们:她和爸爸、三弟都已经下放到苏北盐城地区阜宁县的施庄公社了。原来,在我们到了黄海农场的半年之后,苏州又开展、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精简城镇居民的下放运动。

       因为爸爸属于从黑龙江劳改农场回来的刑满释放人员,在城镇又没有正式的工作,因此就把他归属于城镇居民的范围。当时为“下放”提出的宣传口号是:“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

       再说,爸爸还戴着“四类分子”的“帽子”,是属于“只准老老实实,不准乱说乱动”的被专政的对象。刚回苏州的时候,为了照顾他生活无着,居委会就安排他去洗塑料薄膜。二分钱一斤,一天能洗到十斤塑料薄膜,就算不错了。如果碰到阴天下雨,没有太阳,不能干活,那就连一分钱收入也没有。

       此时,爸爸的苦闷、烦躁和急乱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也是在抗战时大小战争打过来,枪林弹雨中冲出来的人。他一生中历险无数。现在,要依靠老婆那一点可怜的工资度日,确实不是他的性格。

       听说在1953年刚由扬州迁来苏州的时候,表舅就想安排妈妈去做小学老师,就遭到了爸爸的激烈反对。他认为:“男主外,女主内”,他说:“养活家人是男人的份内事”。若不是他因“历史反革命罪”被逮捕、去劳改,妈妈是不可能、也不会有机会参加工作的。

       当时,作为政府的“革委会”提出精简城镇居民的下放运动后,爸爸是积极响应的。只是当他在居委会报名之后才弄清,到农村一个人不行,是要全家一起去的。妈妈从小就生活在城市,除了曾经到过皖南爸爸的农村老家,对其他农村的情况她是一无所知的。

       因此,妈妈坚决反对爸爸的报名。但是,妈妈的反对丝毫也没有作用。这个时候的妈妈,反而成为不积极响应“革委会”号召的“落后分子”了。

        厂领导与你谈心,居委会干部找你谈话,成了妈妈在这一段时间内,需要应付的正常劳动之外的事情。好歹,厂领导了解妈妈的实际困难,还没有用停工的手段,来威胁妈妈。居委会的干部也知道这个家庭的难处,也没有采取更出格的行动,来胁迫妈妈。

       妈妈是个胆小怕事的人。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也只有同意下放的一条路可走。只要当时的动员会开过之后,仍然需要被动员对象表决心,写申请书,以示自愿请求的。这种自愿申请书,到了运动后期,往往是不作数的,只是流于形式罢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妈妈、爸爸和三弟都被“批准”到阜宁县的施庄公社“安家落户”了。

       记得我们家有只大肚三抽屉的桌子,这是自1953年家到苏州后,在东义小学杂物间找出来的东西。从1958年搬家卫道小学,再到1960年妈妈被清理出教育队伍,搬到养育巷176号、之后又搬至仓米巷28号。这只桌子,就一直跟随着我们无法安定的家在流动。

       但是,这只桌子只能靠墙摆放,因为它只有三条腿。为了表彰和支持妈妈顾大局、认大体,“自愿”到农村安家落户的行为,妈妈所在的金属丝布厂领导,特意找来了木匠,为这只桌子安装了一条腿。

       这只“残缺了不知多少个年头的桌子,终于在城镇居民的‘精简下放’运动中,可以独立地站起来了。”这是我在爸妈下放农村的家中,看见它的第一个想法和念头。

       想不起来是《新苏州报》、还是《苏州工农报》,在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已经停刊,起而代之的是《苏州每日电讯报》。我后来在这份报纸的“光荣榜”上,读到了妈妈、爸爸的名字。

       据我所知,在爸妈的有生之年,这是他们唯一一次被登载在报纸上,并且是冠以“光荣”字样的。这在爸妈的生命中,从未获得过的“荣誉”。但是,他们很快就体验到这份“荣誉”所带来的窘境。


三、农村窘境家

       爸爸在二十一岁被抽“壮丁”当兵、离开家乡农村,农田里的活计早就生疏了、遗忘了。妈妈从小在城市长大,根本就不知种田是怎么回事。下放到农村生活,其中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这一年,爸爸五十三岁,妈妈也有四十二岁了。十四岁的三弟到农村后,被升入初中一年级读书。就这样的一家三口人,怎样在农村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生活、生存的确是个大问题。

       河工回来以后,马上就要准备过年了。知青的探亲假,也纳入了计划过程。这是我们苏州下乡知青第一年的探亲假,原则上都是批准。因为爸妈的下放,我和二弟已经不能回到苏州。对于爸妈下放的阜宁,连队要求我俩,只能回去一个。

       经过商议,决定让二弟先回阜宁的“家”去看看。这一年的春节在二月初,探亲假的时间是十二天,再加两天路程假,共有十四天的时间。二弟探亲去了,好不容易等他回来,带回来的情况却不太妙。

       爸妈到农村之后,妈妈原来微薄的20元工资也没有了。他们要与社员一样参加劳动,才会有工分上的收入。而且农村工分的结算,是按年或半年进行的。因为刚刚到农村,村里预支了些口粮、柴草给爸妈,但这些都属于向生产队暂借、今后还要再归还的。

       虽然暂时有了吃的,但是还没有用的。二弟就与我商量,在我们的15元工资中省下点钱,给爸妈去买些煤油、火柴、肥皂等日常用品。而我们的15元工资,本来只是生活费而已。

       面对家里爸妈的困境,我们也不能置之不理。商量的结果,我与二弟每月抽出1元寄给爸妈,让他们可以去买点必须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当时,在我们这些下乡知青中,所谓15元的工资,本来就是不够维持日常生活的。

       家庭条件好些的人,衣服鞋帽都是家长做好、买好寄来的。除了农场的这15元,家里还会寄些钱和物品来。而我们两兄弟的情形就不同了,一方面要料理自己的生活,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如何能够帮助到家里一点,解决些家里面临的困难。

       其实,在我们队里,与我们兄弟俩有相同情况的知青并不少。至少像李怀根、黄慧珍这些人,与我们两兄弟面临的情况是一样的。金昭媛的母亲和继父也下放了,地点是响水县康庄公社平建大队。地点就在黄海农场、即七团一营三连窑厂的南面,约有二十多里的路程。

       这样一来,金昭媛的探亲倒是近了不少。有一次,我还跟她一起,到她农村的家去作过客。她支边的姐姐昭玲一家,也从新疆探亲回来了。全家的苏州人团圆在苏北。这在当时来说,也算是一种普遍而奇特的状况。

       金阿姨拉着我的手说:“幸亏昭媛跟你一起到黄海农场来了。要不然,我们母女还不知天涯一方在那里呢!”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人的命运,真像一朵蒲公英。蒲公英自己的命运,完全不在蒲公英自己的掌握之中。即使你有可能开花结果,但那份花、那份果,依然不是属于你的。他们依然会随着那阵说不定的风儿,飘然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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