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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北京警方通报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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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博

发表于 昨天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行政处罚!北京警方通报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净网—2025”专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谣言突出违法犯罪,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有效净化网络空间环境。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5年3月9日,晁某(男,34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内容“为救小女孩被撞”的谣言信息,称“3月7日21时30分,在通州区某小区附近,为救一名独自在路口玩耍的八岁小女孩,被车撞到胸部,女孩家属到医院给了钱就走了”,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晁某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行政处罚。

2025年4月13日,宋某某(女,59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北京大风天气,门头沟广告牌被刮倒砸死一人”的谣言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宋某某被门头沟公安分局依法行政处罚。

2025年6月18日,王某某(女,38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通过某社交平台编造内容为“某网络公司开启大规模裁员”的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内传播扩散,误导大量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某某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行政处罚。

2025年9月至10月间,沈某某(男,38岁)因对自己所在单位工作安排不满,为发泄情绪,在某新能源汽车销售直播间内,多次进行辱骂谩骂,编造发布“十几辆车一起炸”等谣言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沈某某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对于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言行,面对未经核实的信息,时刻保持理性,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平安北京


编造“抢粮抢油”谣言吸粉,网警依法查处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听说超市又空了,又开始抢粮油食品了”的信息。

经向有关部门查证,该网民发布的信息纯属杜撰的网络谣言信息。该帖文发布后,迅速引发网民关注、转发,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居民恐慌,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宿州网安部门立即联动属地,依法将发布者王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面对警方的询问和确凿证据,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是为了“博取关注”发布的网络谣言信息。公安部门已依法给予王某行政处罚。

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清朗网络环境需共建共治共享,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权威信息,规范自身网络行为,积极营造清朗空间。


公安部网安局


编造“有人跳桥失踪”虚假信息,网警依法查处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内容显示昭通市盐津县某电站吊桥画面,并用画外音称“桥上前几天有人跳下去到现在都没找到”。

发现该情况后,属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涉事电站吊桥周边区域,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向周边群众、电站工作人员及属地社区(村)干部核实相关情况。

经核查确认,近期盐津县涉事电站吊桥区域未发生人员跳桥失踪事件,该网民发布的信息纯属虚构,系典型的网络谣言。

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视频发布者晋某某进行调查。晋某某承认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故意编造上述不实信息,误导网民关注。

目前,盐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晋某某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蓄意在网上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素材 | 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网警

公安部网安局


网民造谣“在监狱直播带货”被罚,官方辟谣:图片系AI合成

随着AI生成技术的普及,只需简单输入文字指令,就能生成以假乱真的图像、视频,这不仅让谣言传播门槛大幅降低,更让不少人在“猎奇”“博流量”的驱使下,触碰法律与道德的红线。近日,山东威海网安部门查获两起通过AI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近日,威海网民张某为提升账号关注度,博取流量、牟取私利,使用某AI工具编造了“在监狱直播带货”图片的谣言信息,并发布在某互联网平台,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公共秩序。

案例二:近日,在广东台风期间,威海网民迟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编造“广东阳江两所教学楼因台风受损”虚假灾情视频画面,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引发恐慌,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张某和迟某行政处罚。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风险隐患

通过类似案件看,一些AI谣言的背后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其具备“低成本量产”的特性,有资料显示通过AI单日最高可生成4000至7000篇虚假文章,成本仅为传统造谣的1%。AI谣言带来的风险隐患确实值得高度警惕,其风险隐患主要体现在:

一是与传统谣言相比,AI谣言因其技术特性,危害性呈指数级放大:

二是具有高仿真与强迷惑性,生成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内容逼真,普通网民难以分辨。

三是进化与迭代能力强,AI谣言甚至能针对辟谣信息快速生成新版本进行反驳或迭代,形成“打地鼠”式的动态对抗,让治理防不胜防。

如何预防

作为信息接收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识别潜在的AI谣言:

查源头:警惕那些没有明确作者、来源模糊或伪装成“网友投稿”“内部消息”的内容。可靠的信息通常有正规的新闻机构或官方信源背书。

看细节:对于图片和视频,仔细观察是否存在AI生成的典型痕迹,例如人物手指数量异常、光影效果不自然、视频口型与声音不同步或背景模糊扭曲等。

验逻辑:判断内容是否存在明显的事实错误或逻辑矛盾,比如时间线错乱(用未来的数据描述过去的事件)或地理信息错误。

用工具:善用权威辟谣平台进行查证,同时可以关注公安部网安局发布的相关警示信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博流量无下限,恶意AI不可取!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网络谣言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公安部网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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