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车撞伤狗后友人遭殴打,警方通报
警情通报 10月5日18时许,我局接群众报警称被人殴打。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控制,并将伤者送医治疗。 经询问双方当事人、目击证人,调取现场视频,现查明:当日18时许,唐某(女,29岁)驾车搭载程某(男,20岁)途经点军区土城乡茅家店村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将岳某(男,48岁)的狗撞伤。后与岳某的亲友周某(男,35岁)、毕某(男,39岁)等人发生争执,引起周围群众围观。周某、毕某先后对程某进行殴打,致其嘴部受伤。经司法鉴定,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已对周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四百元,对毕某给予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交通事故已由公安交管部门现场依法处理,双方已确认。 点军区公安分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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