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 日期:2025-08-02
据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日联合对外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根据公告,对在2025年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政策调整优化,采取“新老划段”方式,存量债券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直至到期,有利于政策调整平稳实施,有利于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日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