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不在家仍每年交水费96元?媒体:“保底水费”该有个说法了
据纵览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在“问政江西”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居民即使长期不在家,一吨水没用,也需缴纳“最低消费”96元。7月10日,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报道所指的水厂为罗针新建水厂,存在每月多收2吨基本水量水费的情况,已责成罗针新建水厂立即停止违规收费的行为,下一步将对违规收费户数和金额进行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按照网友反映的情况,“罗针镇的自来水公司要求每户每年最低消费60吨,每吨1.6元,共计96元,一吨水不用也要交这些钱,超过另外加算”。这相当于一个月的保底水量是5吨,按通报的说法就是“多收了2吨”,那其实还是存在3吨的保底水量。 其实临川区发改委2020年曾下文《关于制定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已经明确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超过3吨按实际用水量收费。也就是保底水量为3吨。但根据罗针水厂相关负责人的说法,从去年有关部门责令整改之后,今年开始按照文件要求按3吨/月的基本水量收取费用。所以,他们事实上是按照5吨/月的标准多收了好几年。 这暴露出涉事水厂的随意、草率,明明早有文件要求,仍然我行我素地按照5吨的标准收取水费。这也很难遮掩一种观感,即自来水公司悄无声息从居民身上“揩油”,那么接下来被处理也是理所应当的。 当然,该事件的关注点并不只是多收了水费,而是“保底水费”的存在,哪怕不使用自来水,都必须交一笔费用。这在网络上引发众多讨论,很多人不习惯也不理解这种收费方式,“怎么用水还有月租呢?” 事实上保底水费并不罕见了,也屡屡引发争议。比如2023年9月,许昌一村庄收保底水费引质疑,当地表示可申请报停;今年4月淮南曹庵镇居民反映,无人居住的房子每月要交约16元的保底水费;同在今年4月,上林县一自来水公司因为强制收取保底水费涉嫌垄断,被罚没近19万。这样事情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其实保底水费的存在并非不能理解。在一些地方尤其人口稀疏的农村地区,自来水建设和运营成本都不低。尤其是如果很多农村居民选择外出打工,往往水费支出很低甚至没有,但建设成本却是固定的。收取保底水费,可能是维持运营的一个办法。 前面提到的罗针水厂,其负责人就称“实际上收费很困难”“6000多户,收到3000户就不错了,实际上一半都收不到,罗针水厂一直在亏本经营”。这些话不排除含水分的可能,但人们不难推测一种情境,即农村供水由于成本较高,只能引入社会投资,比如罗针水厂就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社会投资又希望获得一定的回报,那么保底水费就成了一个选项。 但现在的问题是外出工作的居民肯定觉得保底水费“不公平”,而且保底水费能否收取、收取多少、是否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从与保底水费有关的各种新闻就能看出,保底水费可能一个地方一个办法,有的地方允许,有的地方处罚企业,金额也不固定,这就难免引发质疑:自己的这张账单,收取的依据、标准何在?这可能需要更高层面的回应,将保底水费的问题讲清楚。如果不彻底厘清,未来相关争议可能还会越来越多地出现。 当然,供水是基本的民生,是日常生活须臾不可少的必需品,决定了民众最基础的生活质量。无论如何,水厂都应当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如果有明确的标准,水厂却暗地里不执行,这是必须追责的。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清波 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