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停车位,往往让不少人“黯然神伤”。记者9月19日获悉,上海市交通委、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机管局、市国资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缓解停车难矛盾。
《意见》指出,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需求,优先考虑使用周边步行距离300-500米范围内的公共、专用、道路等各类停车资源,引导居民、患者、学生家长等将车辆错时或临时停放。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周边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原则上应全天开放。有关政府机关、医院和普通高校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应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率先落实停车共享责任。鼓励商业、办公等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办理经营备案手续,对外提供错时或临时停车服务。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具备夜间停车条件的,审核程序申报批准后,可按照本市道路停车场包月停放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
《意见》指出,对于居民错时利用住宅小区周边停车资源长期停放时,存在不如实申报个人信息、不按约定时间驶离、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以及其他不遵守停车管理规定相关行为的,可撤销其参与停车共享的资格,并对其违规行为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