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部级李钺锋落马,上周还在参会
编辑 | 董鑫 3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李钺锋是台湾中坜人,1958年7月出生于重庆市渝中区,1976年6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台盟。 李钺锋是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二级高级律师,国家二级大检察官。 他曾长期在重庆工作,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 2017年12月至今,李钺锋任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正部长级)。 据人民政协网报道,3月12日,台盟十一届六次中常会在北京召开,李钺锋还以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的身份出席会议。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于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解读,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的民主党派人士“落马”,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个印证。 文章指出,2018年3月通过的监察法,及时填补了党规党纪和原先行政监察法之间的空白。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6类监察对象,“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公务员”等均涵盖在内,在法律层面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政知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