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护士做医生的工作,手术记录不完整,医生上岗前没有岗前培训……绍兴一家口腔门诊部因多项违法行为被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处以10.3万元罚款。
日前,绍兴诸暨市卫生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当地某知名口腔门诊部进行检查。检查时,护士徐某某正为患者洗牙、洁牙。经核实,患者接诊、洗牙全过程由许某某独立完成,而徐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规定。
涉事门诊部检查门诊部手术记录时,执法人员发现有25名患者的口腔种植术记录表中没有手术讨论记录、手术替代方案等,记录不完整,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规定。
同时,门诊部医生郭某某等三人从事口腔CT操作,但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岗前培训,没有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中“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规定。 诸暨市卫健局已对这家门诊部作出警告、罚款10.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徐某某非医师从事洁牙治疗的行为立案处罚。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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