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从废品回收站买入品牌饮用水空桶,灌装廉价水后涨价5倍,销往上海各大城区。
近日,上海普陀区检察院对外通报该起案件。经公诉,被告人汪某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汪某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被告人汪某会、汪某双兄弟在普陀区某小区地下车库内租赁了三个房间经营桶装饮用水生意。为了提高销售利润,2019年3月弟弟想出了“将廉价水灌装进品牌饮用水桶再以高价销售”的歪门邪道。随后,兄弟俩先是去废品回收站以每个5-10元的价格收购品牌饮用水空桶,用自来水将桶清洗干净。接着去市场上批发3-4元每桶的廉价桶装饮用水,用漏斗将这些水灌进品牌饮用水桶中。
最后,两人用网上购买的标有“农夫山泉”或者“雀巢”字样的封口纸讲桶口进行封装,用电吹风加热塑封固定。全新未拆封的假冒品牌饮用水售价可达18-20元,身价涨了4-5倍。
假冒“农夫山泉”、“雀巢”等品牌的桶装饮用水灌装好后,兄弟开始真假混卖。他们的客户中既有个人,也有公司,但给公司派送的一般都是正品饮用水,给个人派送的则是假冒品牌水。一旦有客户反映水有问题,例如桶上的二维码扫不出来,两人便会以二维码不清楚等理由搪塞。如果客户要退换,他们就会送正品桶装水过去替换。2020年8月19日,汪氏兄弟在制假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制作的假水和用来制作假水的机器。
经查,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8月18日,两人共计销售假冒“农夫山泉”、“雀巢”等品牌的桶装水3000余桶,销售金额达5万余元。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汪某会、汪某双等人购买“农夫山泉”、“雀巢”等品牌的水桶、封盖、防伪码等自行灌装假冒品牌桶装水,其行为已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2021年1月18日,普陀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汪某会、汪某双提起公诉。
2021年2月19日,法院采纳指控意见,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汪某会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汪某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2020年,普陀区检察院共审查逮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类案件22件76人,审查起诉19件41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800万余元,罪名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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