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反腐持续发力。1月17日,4名厅级干部被查;1月18日、19日各有2名厅级干部被党纪政务处分。
其中,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原局长张江武在19日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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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甘肃省纪委监委对张江武的通报长达七百多字,措辞颇为严厉,披露了他众多违纪违法细节。通报显示,他被立案调查后,变本加厉、肆无忌惮索贿受贿。
通报称,张江武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毫无纪法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千方百计对抗组织审查,担心问题暴露被查处,长期烧香拜佛,求安慰、保“平安”。
此外,他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常接受私营企业主高档宴请,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长期占用原任职单位公务用车;不择手段拉关系、找靠山、搞人身依附;长期跑官要官,升迁获权后捞钱买官;违背组织原则,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录用调整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通报称,张江武贪婪成性,敛财成瘾,收受索要巨额财物;甘愿被不法商人收买役使,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充当掮客,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帮助他人讨工程、要项目,从中渔利;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本身作风不正,家风不严,对亲属失管失教;藐视党纪国法,拒绝组织挽救,被立案调查后,表面检讨认错,实则变本加厉,肆无忌惮索贿受贿。其行为严重破纪违法,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严重败坏公安干警形象。
官方履历显示,张江武出生于1957年12月,从1975年8月参加工作,在公安系统任职了43年,直至退休。
他曾长期任职于兰州市公安局的所属单位,2010年任兰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城关分局局长,2011年6月任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城关分局局长。
2011年10月,张江武的职务再次调整,调任天水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2013年8月,他出任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晋升副厅级。2016年7月任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2018年2月退休。
去年10月29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宣布,退休一年多的张江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次甘肃省纪委通报显示,在这之后,他仍然变本加厉,肆无忌惮索贿受贿。
甘肃省纪委监委称,张江武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省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江武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江武简历
张江武,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江苏镇江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75.08-1986.10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民警(1983.07-1985.09 兰州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6.10-1989.10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警队副队长 1989.10-1998.01 兰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二队副队长、一队队长 1998.01-2000.12 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 2000.12-2010.02 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 2010.02-2011.06 兰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城关分局局长 2011.06-2011.10 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城关分局局长 2011.10-2013.08 天水市副地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08-2016.07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16.07-2018.02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副厅长级) 2018.02 退休 2019年10月被查。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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