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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聋哑人乞讨不听话就切手指 5名聋哑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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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6 14: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12-06   北京时间综合




      被逼乞讨>>
      未完成当日乞讨任务 将会遭到训斥威胁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摄影 张杰)说是介绍工作,青海等地的多名聋哑残疾人被带到西安后,却被同为聋哑人的团伙逼迫上街乞讨,完不成乞讨任务就遭训斥、威胁,期间,两名被骗者也变成了从犯。

      9名聋哑残疾人被骗到西安乞讨,两人变帮凶

      马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来自青海、甘肃。

      莲湖区检察院指控,2017年12月中旬,35岁的聋哑人马某伙同32岁的聋哑女子张某,指使同是聋哑人的杨某寻找聋哑残疾人进行乞讨为其牟利。同年12月17日,今年2月25日、3月9日,杨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先后3次将熊某等9名残疾人骗至西安,组织其进行乞讨以牟利。其间,被骗的聋哑人手机、身份证件、残疾证等被没收。


      在西安,马某、杨某、张某对这些聋哑残疾人进行控制,制定规矩,要求其每日在西安市钟鼓楼广场附近进行乞讨,当晚上交每日乞讨所得。起诉书显示,第一次与熊某一起被骗的另外两名聋哑人也参与对其他乞讨人员的管理,被害人不好好工作或未完成当日乞讨任务,杨某与已转为帮凶的两名聋哑人便会对其进行训斥,杨某还拿刀威胁要切被害人的手指。

      今年3月15日,因被害人陈某不服从管理,张某指使杨某等将陈某带至唐延路附近遗弃。陈某在民警的帮助下,经救助站返回原籍,其家属得知情况后,联系部分被害人家属,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向西安莲湖警方报案。很快,杨某、张某等4人被抓获,马某于5月向甘肃警方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5名被告人为追求非法利益,结成具有恶势力性质的团伙,组织残疾人进行乞讨,应当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追究刑事责任。



      心狠手辣>>
      威胁不听话就切手指 5被告人获刑

      昨日上午,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因5名被告人均系聋哑人,一名手语翻译全程进行翻译。

      庭审中,马某称自己没有逼被害人乞讨,是这些乞讨人员不想回家,手机也是杨某收走的。他还称,所定的规矩,是杨某说的,由他执笔。乞讨人员外出两人一组,带着"献爱心"内容的乞讨卡片,每人每天能要到五六十元。

      被告人杨某承认指控属实,称此事是马某组织的,乞讨的人也是马某让他找的,做"献爱心"的活,钱也是交给马某,他说过谁不听话就用刀切谁的手指。

      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马某、杨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各处罚金3000元。从被害人变成帮凶的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和9个月有期徒刑。

      宣判后,5名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法律延伸>>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可向残疾人组织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规。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残疾人组织对残疾人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残疾人组织对侵害特定残疾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北京时间综合,资料来源华商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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