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爱珍 于 2016-2-17 10:57 编辑
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资料图:2015年9月10日,河南西华县,11岁的肖楠(化名)帮奶奶烧火做饭。
猴年上班第一天,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多个方面出台方案着手解决这一难题。《意见》还明确,到2020年,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什么是留守儿童?对此,《意见》明确: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6000万,到2014年,这一数据已经达到6102.55万人,也就意味着大约5个孩子中就有1个留守儿童。其中大约15%的孩子一年都见不到父母。
留守儿童遭遇意外伤害的比率比非留守儿童高8%左右。同时他们存在更多的心理问题,经常感到烦躁、孤独、闷闷不乐等负面情绪的几率也高于非留守儿童。
从本质上讲,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因为留守儿童缺乏关爱而出现的问题常见于媒体的报道之中,比如去年六月份,贵州毕节4名留守儿童服农药自杀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拷问整个社会的良心。此事经媒体报道之后,社会各界都呼吁要建立一个留守儿童的关爱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