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619|回复: 0

武汉一小区垃圾堆起火爆炸 业主路过被击中面部毁容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40

回帖

8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2589

名博

发表于 2018-4-17 10: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6日,说起自己的遭遇时,左脸近乎毁容的市民袁先生欲哭无泪。
两周前,袁先生所在的东湖高新区花城家园小区一建筑垃圾堆着火,并突然发生爆炸,金属罐体从垃圾堆中飞出,导致路过的袁先生脸部严重受伤。
小区垃圾堆爆炸致伤业主
今日上午10时许,楚天都市报记者在广州军区总医院住院楼,见到了卧病在床的袁先生。目前,袁先生已经做了2次面部手术,其左脸有一道长约10厘米的圆弧形伤口,整个左脸近乎毁容。
袁先生今年41岁,遭受一场无妄之灾后,他心情沉痛。袁先生介绍,他住在小区樱园35栋,4月4日晚9时许,他下班后像往常一样驾车回到小区。当他把车子停好,步行到35栋3单元附近时,看到单元楼下不远处,有一堆建筑垃圾正在燃烧。
“想要进楼栋,必须经过这处垃圾堆。”袁先生说,当时看到垃圾堆着火了,自己已经下意识地尽量靠边,但当他刚刚走到垃圾堆附近时,意外还是发生了。只听一声爆响后,袁先生感觉到头部遭受了重击,直接昏倒在地。
袁先生苏醒时,已过了近20分钟,他摸了摸后脑勺,发现手上全是血,身上的衣服也沾染了不少血迹。他还以为自己是不小心摔倒了,于是扶着楼梯挣扎着爬到了四楼家门口,但由于头痛难忍,却怎么都打不开家门。
袁先生的母亲听到屋外传来阵阵声响,打开门后才发现儿子满脸是血。很快,袁先生被家人送往了广州军区总医院,经医院检查,袁先生才知道自己受伤是受到了硬物撞击。
烧黑的金属罐疑为肇事元凶
事发后第二天,袁先生的家人冒着大雨前往现场查看。在家人提供的视频及图片资料中,记者看到袁先生的母亲从垃圾堆及周边位置,捡回了7个金属罐,其中一个绿色金属罐明显遭受过撞击,罐体已经严重变形,且被烧得焦黑。大家一致认为,袁先生脸部就是受到金属罐的撞击才毁了容。
袁先生的家人找到小区物业,希望查看现场监控录像。然而,由于袁先生所在的35栋,是小区内最靠角落的一栋单元楼,地理位置较偏,附近并没有设置监控探头。
袁先生介绍,小区于去年年底正式交付,目前正是装修高峰期,由于物业没有设立统一的堆放建筑垃圾的地点,小区内每家每户都是直接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各自单元楼前。在袁先生看来,物业应该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
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该小区,袁先生所在的35栋3单元楼下仍堆着不少建筑垃圾。记者走近后看到,垃圾堆中几个金属罐体十分显眼,罐体上写有聚氨酯泡沫填充剂字样,且在罐体上标明了是易燃物品。而垃圾堆所处的位置,确实就在袁先生前往楼栋必经的道路旁。
记者随后在该小区内走访发现,几乎每一栋单元楼下,都堆放有建筑垃圾。多位居民在接受采访时,均称物业从未设立过统一的垃圾堆放点,将垃圾堆在各自单元楼门口,似乎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
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袁先生所在的樱园,属小区的3期还建工程,这些还建房均是在去年12月交付给业主的。目前,小区正处于装修高峰期,由于每天出产的建筑垃圾很多,加之小区内没有一处合适的位置,他们确实没有设立专门的垃圾堆放点。
该负责人称,他们物业原本只有2台垃圾清运车,以及6个保洁员。考虑到人手不足,他们还特地请了一支十多人的垃圾清运队伍,并多配备了4台垃圾清运车,以及2台大型铲车。目前,他们正在制定相关的政策,只允许业主们在每天下午5点到7点之间,倾倒建筑垃圾,这样一来他们就能集中地将垃圾清运完毕。
后期整形费用超过10万元
据袁先生的主治医生介绍,袁先生所受的创伤较为严重,诊断后发现是左脸上颌粉碎性骨折,并伴随有脸部感觉神经损伤,手术时他们用了近百针才将伤口缝合。而从伤口的形状上,可以大致判断出,袁先生的脸部伤口是被罐状物体撞击所致。
该主治医生称,袁先生整个治疗下来需花费3万余元,后期的面部整形费用则更加昂贵,至少也会超过10万元。目前,袁先生还需住院一周,等到拆线后方可出院,如果后期袁先生要做面部整形手术,则至少要等到半年后。
生活中,袁先生是家里绝对的顶梁柱,比起外貌,如今他更担心的是,自己的事业会受因此而受到影响。袁先生说,作为一个化妆品供应商,他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与不同的化妆品店建立联系,并负责配送货物,“每天顶着这样一张脸,谁会和你做生意啊。”袁先生无奈地说。
究竟谁该为事故承担责任?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承担主要责任的应是对袁先生造成直接伤害的人,也就是堆放垃圾以及纵火烧垃圾的人。但由于证据不足,很难直接找到元凶,而这类事故属于较为少见的特殊案例,因此并不能像高空抛物案一样,将整栋楼作为被告,并让大家自证清白。除此之外,小区物业对于建筑垃圾问题监管有所缺失,也应负有次要责任。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许高真律师也称,袁先生遭遇的情况,与高空抛物案有所区别。因为对袁先生造成直接伤害的,除了有丢垃圾的人,还有放火烧垃圾的人,且并不一定就是一人所为。
目前,警方已介入对此事进行调查。


更多资讯请点击关注:老辰光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辰光网   

GMT+8, 2024-11-1 19:25 , Processed in 0.03737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