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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遭恶搞的不止《黄河大合唱》 还有慰安妇和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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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9 10: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爱珍 于 2018-1-29 10:40 编辑

2018-1-29 来源:中国青年网 选稿:周玮
  
  有媒体披露称,一则某单位年会时将《黄河大合唱》全程恶搞的视频,近日蹿红网络。为此,该曲创作者冼星海、光未然的后人表达了愤怒和不满。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惨遭恶搞的除了《黄河大合唱》,还有国歌、革命英雄人物、慰安妇老人等等。有人竟将国歌改成股市之歌,还有人制作慰安妇表情包,均遭痛批。

  而且,目前《国歌法》已经生效实施,一些事关英雄名誉权的官司也已获得公正的法律判决,进而彰显出:言论自由应有边界,法律是捍卫红线最有力的武器。


       还恶搞国歌?严重者可追刑责

  1月下旬,一段名为“精神病医院合唱团演绎黄河大合唱”的2分多钟视频,近日在网络流传。视频中,四男八女站在舞台中央,他们对着音乐的口型,唱得摇头晃脑,时而瞪大眼,时而张大嘴,女指挥随着音乐节奏扭动屁股,挥舞手臂。

  这是某单位年会上的场景。央广记者调查发现,这几年,以另类形式表演的《黄河大合唱》,已经成为公司年会或晚会的热门节目,甚至还曾被搬上电视荧幕。

(《黄河大合唱》雕塑)

  仅过去一个多月内,就有十多段相关恶搞视频。比如2017年12月29日,山东曲阜某街道中学的元旦晚会;2018年1月22日,银川某酒店的新春联欢会……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4月某卫视的一期节目:参赛选手以《黄河大合唱》为背景音乐,做出一些夸张另类的肢体动作,引得四位评委大笑,并获得全票通过。

  其实,《黄河大合唱》并非第一首遭恶搞的经典乐曲。早在2007年,网上、短信上就曾流传出“国歌被改成股歌”的消息,严重损害国歌尊严。

  “起来,还没开户的人们,把你们的资金全部投入诱人的股市。中华民族到了最赚钱的时候,每个人都激情地发出买入的吼声!快涨、快涨、快涨!我们万众一心,怀着暴富的梦想,前进!前进!前进!进!进!”

  2017年10月1日起,《国歌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表示,这样的规定可以增强奏唱国歌的仪式感,体现对国家象征的尊重和维护。

(为国歌立法奔走十年的于海)

  记者还发现,前一段时间,讲述慰安妇老人生活的记录片《二十二》的人物截图被制作成了表情包。老人们痛苦哭泣的场景,竟然被截图并配以“我真的委屈啊”、“无语凝噎”等文字。此举一出,引发广泛批评。很快,涉事公司将该系列表情包下线,并公开致歉。

  《人民日报》对此评论称,放松心情本无可厚非,但是,总有一些严肃话题、民族情感、人之常情应该谨守不能逾越。后半生都在悲剧中活着的“慰安妇”,犹如压在我们民族心口上的一块石头,这块石头上刻印着战争历史的痕迹,也承载着不能忘记的家国之痛。

  娱乐只是我们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如果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抱着娱乐的态度,不仅会消解我们自身的历史、危害公序良俗,甚至容易踩到法律的红线。

  雷锋遭恶搞:掺杂西方超人元素
  除了国歌、《黄河大合唱》,近年来还出现的一个现象是:董存瑞、黄继光、“狼牙山五壮士”等革命英雄人物频遭抹黑、恶搞,从而引起民众极大的愤慨。

  早在2011年,一部名为《雷锋侠》的微电影走红网络:此人头戴雷锋帽、身着旧军装、肩披红斗篷、手捧日记本。电影掺杂着西方超人的元素,以黑色幽默的方式,叙述了一个“英雄救美”的故事。

  两年后,微电影《热血雷锋侠》再度用“无厘头”式的幽默讲述了发生在雷锋侠和地沟油侠、师傅盲侠、周女侠、葫芦娃侠之间的恩爱情仇。

  “看似宣传雷锋精神,实则辱骂雷锋,太没劲太低劣”,有网友评价,“这部电影的走红是时代的悲剧。”

  以戏说代替正说,以调侃代替客观中立的叙述,以质疑代替解读……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认为:“摧垮高尚、消灭英雄的狂欢过程,或许会带来些许快乐。但‘拉黑’之后呢?丧失了精神偶像,最终陷入痛苦的只能是自己。”

 
       再者,“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洪振快侵害名誉案也是典型之一。2016年6月,该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审宣判,判决被告洪振快立即停止侵害葛振林、宋学义名誉、荣誉的行为;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洪振快在媒体上刊登公告,向原告葛长生、宋福保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洪振快发表的两篇文章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文章多处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测、质疑乃至评价,通过强调与主要事实无关或者关联不大的细节,引导读者对“狼牙山五壮士”这一英雄人物群体及其事迹的细节产生质疑,从而否定主要事实的真实性,进而降低他们的英勇形象和精神价值。因此,被告实施了侵害名誉、荣誉的加害行为,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解放军报》的评论指出,当前,人民军队的英雄人物愈发频繁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抹黑攻击的对象。他们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披着“学术研究”的外衣,制造“还原揭秘”的噱头,对雷锋、董存瑞、黄继光、“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百般歪曲、丑化,妄图对人民军队拔根去魂,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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