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戚颖璞 日期:2025-05-08
今天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明年起按新规执行
5月7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525%和3.075%。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分析表示,公积金政策受到的市场关注度一直很高,此次调整能充分发挥公积金贷款的惠民和支持消费功能。通过降息,可以减少此前公积金贷款和商贷之间的利差,确保公积金政策发挥更好的效应。
对普通市民来说,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可以进一步降低房贷成本。如果你有一笔100万元贷款本金,还款周期为30年,采取等额本息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在下调之前,月供为4136元,此次下调后为4003元,相当于月供减少133元。还款总额(本金+利息)从过去的149万元变为144万元,直接减少5万元成本。
那么,已经买房并采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以享受新政吗?记者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规。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新规执行。
换句话说,现在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不用焦虑,明年就能按照新的利率去执行,享受降息的政策利好。如果部分购房者在政策发布当天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还没有发放的,会按照最新的标准执行。本报记者戚颖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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