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从11月1日起,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航企每航线每航季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
《通知》表示,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航线目录,由民航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运输市场竞争状况实行动态调整,具体目录在民航局网站公布。而航空公司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航线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应当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抄报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航空公司上调市场调节价航线无折扣的公布票价,原则上每航季不得超过10条航线,每条航线每航季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上述航季分为夏秋航季和冬春航季,具体起止日期由民航局规定。
《通知》还规定,航空公司和销售代理人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除标明每条航线实际执行票价外,还应当标明票价外收取的改签费、退票费、逾重行李费等各项费用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新规实施之日正好是2016-2017冬春航季的第一天,航空公司会否借新规集体涨价?民航专家、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綦琦表示,这种可能性并不大。“目前航空市场还有一定的运力过剩,航空公司并不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涨价。”不过,他表示,民航局的这条新规实际是推动航线市场定价的开始,希望由市场需求来决定机票价格,所以也不排除个别有独特优势的航线会涨价,“比如一些支线航线,或者短途通勤航线,可能会从新规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