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开除朱宏党籍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23日消息,省卫生健康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朱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朱宏 资料图 朱宏出生于1966年9月,长期在南方医科大学工作,2017年7月任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党委书记。2021年9月,出任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23年11月,朱宏主动投案。 双开通报显示,朱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安排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敛财纳贿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宏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广东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朱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朱宏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朱宏是中共广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因此,开除朱宏的党籍,要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 长安街知事
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崔茂虎受贿1043万被判11年,罚款150万
2024年7月23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崔茂虎受贿案,对被告人崔茂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在案的崔茂虎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崔茂虎利用担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丽江市委书记、云南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3万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崔茂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崔茂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赃物已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