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机请注意!等红灯时刷手机,上海交警将对你进行重点执法
市民王先生近日向上海电台听众热线62706270来电反应,他在路口等红灯时被辅警抓拍“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后被交警开具现场处罚,罚款200元、扣3分。对此,他表示十分不能理解!
记者就此查阅了相关法条并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一起来了解详细情况(毕竟很可能你也会有这种违法)。 王先生说,1月22日16点左右,他驾车沿天目西路往东到恒丰路路口时遇红灯,突然有一名辅警从车辆左后方出现,敲他的车窗,说他有“浏览电子设备妨碍行车”的违法行为。 “我的手机之前一直放在架子上面,正好掉下来了,因为要看导航,所以等红灯时我拿起来重新放上去,就被抓拍了。”王先生感觉很冤枉,“而且,我根本没发现车道上面有人。后来过了5、6分钟,来了一位交警,给我开了处罚单,我被罚款200元、扣3分。” 王先生说他有两点疑问想不通: 其一,辅警是否有权力独自抓拍违法?
其二,等红灯时浏览手机如何界定? 王先生被罚后拨打了12345投诉,后来接到了静安公安分局的反馈。 针对他质疑,辅警为什么拿着执法记录仪,独自在行车道上进行拍摄并拦车,给到他的回复是:辅警是在民警授意指示下,可以收取交通违法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随后交于民警处置,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王先生说,他将继续提起行政复议,因为自己并未在等红灯时长时间浏览手机。 “我已经8年没有任何违章了,对于这种执法内容和过程真的非常不能理解!”他表示,最近跟很多同事、朋友说起这件事,也有一些人遇到过类似的被罚情况,“我觉得既然那么严格执法,为什么没看到过公开消息,为什么要藏着掖着呢?” 据了解,一段时间以来,上海交警确实在对驾驶人等红灯时看手机的行为开展重点查处,警方一般会在车辆等红灯时,在车道上进行观察和抓拍,随后进行现场处罚。 针对王先生的第二个疑问,“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究竟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七项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记3分,罚款200元。 今天下午,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回复记者表示,所谓“驾车时”,是指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状态,既包括正常行驶时的动态,也包括等候红灯时的静态。 交警总队法制支队民警龙嘉敏说:“驾驶人在等红灯时浏览电子设备,该行为不仅会影响其对信号灯、行人以及路况的判断,而且双手脱离了方向盘,一旦遇到灯色变化,容易手忙脚乱,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 他表示,有些驾驶人在停车等红灯时发微信、刷抖音,红灯翻成绿灯了,都还在低头看手机,造成后车闪灯催促等情形,影响正常的通行秩序,“所以驾驶人在等红灯停车时,要遵守不浏览电子设备的规定,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交通安全。” 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程安卿律师认为,驾车的过程确实也包括临时停车的过程。“除了没有看到红灯已转绿灯引发后车不满,因为一些驾驶人看手机,有时候也会引发溜车的情况,会引起相关的一些碰撞。” 事实上,对于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很多驾驶人都有不理解之处。 比如车机能不能用?怎么用?导航软件能不能看?怎么看?又或者过高速公路道口时,拿手机进行支付,算不算使用手机? 对此,记者没有查询到相关解释,上海公安交警部门也没有给出非常详细的执法细则。 程安卿律师进一步表示,既然大家都有疑问,相关交通管理部门是不是应该多进行释法和宣传,“让市民知道这项行为危害性的同时,也能有效提升大家的安全意识和守法行为。” “另外,我们也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政处罚是遵循宽严相济的原则,或者上海警方也常常对一些交通违法采取先警告的方式,我们的目的,其实是让大家都能知晓,都能认同,然后都能遵守。 希望广大交通驾驶人都能够意识到在等红绿灯的过程中使用电子设备也属于一种危害安全驾驶的行为,大家都能安全、有序、文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