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看直播领优惠券,一边激情下单买买买……这说的是你吗?周到君要提醒:买东西的时候千万要冷静!!至少要知道你自己买的是什么…… 今天,一个视频在微博上引起网友讨论,据@信号财经, 11月5日,山东德州,一男子在网上抢购的9块9五桶的方便面居然是拇指大小的桶。 该男子在视频中称,看到快递盒子大小的时候就知道“凉了”,该男子当场拆开快递将泡面倒在地上,里面有香菇炖鸡等不同口味,全部加在一起还没有手掌大小。男子笑称买5赠1还多给一桶。 对此,有网友表示,要区分下是商家有意误导,还是自己买东西没看仔细,结果买回来个模型? 如果是商家误导则需要借助法律手段维权,如果是自己买的时候就没看清,那就怨不得别人了。 还有网友质疑,可能是拍摄者在博眼球…… 此前,还有一个新闻讲的也是直播间里“乌龙”。 据@沸点视频报道,10月2日,吉林白山,女子在网红直播间抽到苹果笔记本礼物,结果收到货物的时候拆开一看是印有苹果封皮的笔记本。 有网友认为涉嫌欺诈,客服回应称,直播间说的是苹果笔记本,没说笔记本电脑…… 警惕直播带货四大陷阱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带货模式的普及,直播带货已经逐渐在各大网购平台上占据主流地位。但广大消费者务必注意,直播带货存在的种种问题,也不容忽视。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法官介绍,当前直播带货问题多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部分商家或主播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商品存在着质量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问题,导致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损: 部分商家或主播为逃避平台交易安全监管,诱导消费者私下转账交易,发生纠纷后就“人间蒸发”,消费者售后权益没有保障; 消费者在直播渲染的焦虑气氛下冲动购物、大额消费,后续面临退换货不及时,导致购入大量无用商品的窘境; 直播带货营销模式与主播本人密切相关,经营者主体不明确,消费者无法确认维权对象,维权成本高。
直播间买的东西不退不换?违法! 据浙江在线报道,近日,宁波象山县某服饰店在网络直播营销过程中宣称“NO退NO换”,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陈某在直播账号页面介绍及直播营销过程中使用“不退不换”等内容条款,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构成经营者使用通知、声明免除退换商品的责任的行为。鉴于陈某在实际销售中严格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售后规则,无违法所得,在调查期间也主动删除了该页面介绍中“不退不换”字样,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维权建议:保存好直播视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 直播购物有风险,广州互联网法院法官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商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选正规平台,交易有保障 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直播平台,在其中要选择信誉度高、资质全的商家,并在平台链接内下单。下单前可以浏览历史直播记录,查看该主播有无违规行为。部分主播会诱导消费者在平台外,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直接转账付款交易,从而绕开平台监管,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维权成本会很高。 理智购物,量入为出 直播带货常见的营销手段就是利用时间节点的紧迫性,夸张优惠差价,渲染焦虑气氛,加之直播互动加剧了盲目跟风购物心理,很容易造成消费者的刺激性冲动消费。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首先确定购物清单避免冲动消费购买不需要的商品,下单前可以向主播询问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全面浏览商品评价、历史价格和功能表述,尤其是在页面角落用蝇头小字写的“特别提醒”,必要时还可以咨询客服,切勿盲目跟风购买。 保存证据,积极维权 消费者除了在购物过程中仔细向主播询问目标商品的各项参数、了解商家售后服务规则(尤其是退换货规则)外,购物期间还要保存好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 遇到问题首先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全国12315平台进行网络举报投诉,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内容综合自信号财经、广州日报、沸点视频、浙江在线等)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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