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的韩女士恋上了比自己小8岁的网友毕某某,被毕某某以各种理由诈骗370余万元。
2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获悉,日前,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毕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介绍,2019年4月,与丈夫关系一直不好的韩女士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了比自己小8岁的毕某某,两人认识不久后谈起了恋爱。此后,毕某某开始频繁向韩女士借款,短短三个月内借了86万元。
韩女士的父亲得知此事后,带着韩女士一同前往毕某某家中追讨债务。当天,韩女士的父亲与毕某某的母亲签署了一份《还款协议》,约定由毕某某的母亲代为偿还债务。
本以为账目算清,两人之间不再有纠葛。但韩女士“恋爱脑”发作,不仅与毕某某继续保持亲密联系,还在毕某某以各种理由提出借款时,仍不断给予钱款,截至案发,共计370余万元。
毕某某借款的理由有:开车撞了人要赔钱、自己生病受伤要支付手术费用、酒后把人打伤要赔钱等。这些借款理由并不高明,但是恋爱中的韩女士却深信不疑。面对毕某某的花言巧语,她不仅拿出了自己的存款,还先后通过网贷给毕某某钱款。
毕某某却将所借钱款全部用于赌博,挥霍一空。韩女士不仅因此失去了家庭,还背负了巨额债务,只得将房子卖了。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借款事项,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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