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晋江市公安局先后依法查处了如下3起涉疫情违法行为:
1、9月13日11时许,施某(男,29岁,晋江市龙湖镇人)编造了“深沪信豪海鲜已经被查,接触人员进行隔离”等不实涉疫情信息,发在微信朋友圈上,引发群众恐慌,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晋江警方依法给予施某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2、9月15日3时许,居住在晋江的柯某(男,44岁,湖北省阳新县人)为发泄不满情绪,在朋友圈转发了一条医护人员抗疫视频,同时配以“福建人死光都可以”辱骂性文字,影响恶劣,不少网民举报、要求公安机关严惩。柯某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晋江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天。
3、9月17日20时许,居住在晋江的张某(男,24岁,江西省吉安市人)在工作微信群中发布“美团总仓发现新冠患者一名,泉州地区已全面停止配送”等不实信息。对此,晋江警方立即开展调查。鉴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及时在工作微信群进行道歉澄清,晋江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3天。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对于编造传播谣言、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晋江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0日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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