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83|回复: 0

上海:7月19日起,未通过价格核验的二手房源不得对外发布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40

回帖

8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3336

名博

发表于 2021-7-18 07: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实施二手房源价格核验,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时间节点。

7月16日,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9日起,对新申请核验房源增加挂牌价格信息的核验。没有通过挂牌价格核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企业不得对外发布该房源信息。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为坚持“房住不炒”,落实“沪十条”“沪七条”关于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要求,上海市房管局已于7月9日召开上海市规范二手住房房源挂牌管理会议,明确了上述要求并进行工作部署。

此后一周,上海各中介机构抓紧对系统内部房源挂牌价格进行核验。根据上海市房管局要求,部分头部房产经纪机构需在本周内,把存量房源全部重新申报核验,自7月19日起,无论是线下门店展示的房源,还是线上平台展示的房源,都要是核验通过的价格。

实施二手房源价格核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整顿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也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的重要举措。市房管局明确,各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企业要严格执行挂牌房源价格核验,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市房管局强调,对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暂停网签等措施予以严肃查处。

下一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八部门将开展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严格整治违规发布信息(含未经房源核验发布二手房源信息)、违规销售、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市场乱象,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澎湃新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辰光网   

GMT+8, 2024-11-23 06:07 , Processed in 0.03089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