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2月19日对美国官员就12名香港逃犯的言论表示坚决反对,对这些罔顾事实、混淆是非的言论表示强烈不满。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指出,该12名逃犯是香港通缉犯,在香港涉嫌干犯多宗严重罪行,包括涉嫌制造或管有爆炸品、纵火、串谋伤人、暴动、袭警、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当中10人已被起诉,获法庭保释候审,但不准离开香港。然而他们并没有留在香港面对法律责任,反而以不合法的方法潜离香港,逃避法律责任。他们在内地水域因涉嫌干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内地执法部门依法拘捕。内地机关正按其法制处理案件,特区政府不会干预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执法及司法工作。待内地执法部门依法处理这12名逃犯在内地干犯的罪行后,特区政府会要求将他们送返香港,追究他们在香港所涉嫌干犯的罪行。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重申,犯法的人必须面对法律制裁。这是任何法治社会应做的事。香港警方的行动是针对违法行为,与涉案人士的政治背景无关,作出拘捕完全是基于证据和严格按照法律进行。警方一直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处理所有案件。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香港有独立的司法制度,任何人都会获得公平公正的审讯。特区政府律政司一直按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独立地作出检控决定,不受任何干预。任何违法的人均须为其行为负责。(海外网 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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