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晚报 新民网编辑:沈文林 2016-05-24 18:05
卫蔚/文
上周末, 朋友甲有点郁闷。他和老乡乙在临近上海的故乡小镇分别购置了房产。周六忽然接到开发商通知,周日前必须完成合同签定。次日中午12点,朋友甲赶到售楼处,挤在几百号人中间等着房产中心的工作人员现场叫号。熬到傍晚6点,甲终于办完手续。令他吃惊的是,下午4点才姗姗而来的乙只比他晚了10分钟就签好了合同。甲惊问原因,乙答曰:托售楼处的人悄悄塞了两包烟给房产中心工作人员,材料就在最上面了。朋友甲是惜时的人,听完不无懊悔:没想到两包烟就可以节省这么多时间,早知道也……没搞“潜规则”的后悔之意不言而喻。
两包烟、10元钱,换4个小时,这笔账看起来很合算。送者受惠,收者得利,而旁观者,则心领神会。做的人多了,法自然不能责众,“潜规则”也就成了合理的“约定俗成”。这种“约定俗成”,看起来无伤大雅,说出来小题大做,可实际上破坏了正常秩序,打乱了人们的是非观。更糟糕的是,这种中国式的“约定俗成”被国人带到国外理直气壮地践行,就成了一桩桩令老外费解的“怪事”。
本月初,越南海关人员向中国游客索要10元人民币“小费”遭拒而发生肢体冲突。究其原因,越方人员之所以敢如此堂而皇之只向中国人索贿,一拨拨习惯了以“潜规则”换方便的中国导游和游客也难辞其咎。再举一例,在中国许多城市,司机开车时随意压双向单车道中间分割线也是个“潜规则”,有些司机甚至完全不知道有这条交规。习惯了这个“潜规则”的中国自驾者,近年来因此而数次在新西兰酿成车祸,并导致人员伤亡。此外,发生车祸时,在中国的另一个“潜规则”是私了。一些中国司机在国外发生交通事故后,也习惯性向老外提出花钱私了,结果只能是等警察到达后“罪加一等”。
朋友甲和老乡乙“两包烟”的经历,只是形形色色“潜规则”中不起眼的一例。可是,生活中无数条“潜规则”交织起来,能让人们心中的“是非天平”慢慢失衡,继而将“潜规则”当成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因此,在建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时,最难搬除的还是人们的“心中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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