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阳泉当地警方连续查处两起森林火灾案,抓获2名嫌疑人。
通报称,3月14日,阳泉郊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旧街乡发生山火。接警后,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第一时间报告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区应急管理局,同时立即部署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协助灭火。
经连续三昼夜缜密侦查,郊区警方于3月17日将嫌疑人杨某成功抓获。
现查明:3月14日14时许,嫌疑人杨某到枣园村寨洼(河东山)遛狗返途时吸烟后,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路边引发山火。杨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18日,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西南舁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西南舁乡霍树头村山上附近有烟,疑似有火情,当即前往进行查看,发现有起火点。
民警立即向公安郊区分局汇报,该分局迅速报告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并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火灾现场配合消防部门等部门开展灭火工作。与此同时,西南舁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在途中路遇霍树头村村民孔某,并对其进行盘查询问,孔某当场承认其不慎引起山火。
现查明:3月18日10时许,孔某在西南舁乡霍树头村北岭附近自种地中用打火机焚烧玉米秸秆叶子时不慎引发大面积山火。目前,孔某已被公安郊区分局行政拘留。
警方警示:
公安机关郑重警示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一点星火,可毁万亩林海。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自觉保持防火警惕、自觉爱惜一草一木。要坚决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地林区,坚决严禁在林地林区野外用火、非法用电,坚决严禁沿途过路司机、乘客把带明火的烟头抛扔路边,坚决严禁清明上坟祭祖漫火焚烧,坚决杜绝和避免个人活动中的一切火险火灾隐患。
对违法犯罪,引发火险火灾、造成林地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人员,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查、严厉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