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08|回复: 0

男子隐瞒真实行程致55人被隔离,上海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宣判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40

回帖

8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2586

名博

发表于 2020-3-17 07: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冠患者隐瞒武汉旅行史,致55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出院当天随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今天,沪上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当事人——60岁的李某平站到了上海金山法院的被告席。


图片来源:上海法治报

庭审现场,金山区检察院建议判处被告人1年3个月,适用缓刑。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亦提出,鉴于被告人核酸检测阴性,但肺部仍有症状,还需继续检测和治疗,不适合羁押,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应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金山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平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

离开医院,进入法院

今年1月25日,李某平从武汉返沪回到金山区朱泾镇的家中。随后5天时间里,他因咳嗽等症状多次前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就诊。在就诊过程中,李某平始终隐瞒从重点地区返沪的事实,期间,还多次出入公共场所。

2月4日,李某平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致55名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其中,还包括11名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医护人员。2月13日,李某平治愈出院,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月6日,李某平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提起公诉。

量刑与处罚

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已有多名患者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其中,当事人以瞒报、谎报病情与重点地区旅行史的情况居多。



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故意传播病毒病原体、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相关防控措施等行为进行了法律适用说明。

法律界人士提示,在疫情防控期间,被确诊的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某些行为,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醒广大市民理解、配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防控工作,做一个懂规矩、守纪律的好公民。

来源:东方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辰光网   

GMT+8, 2024-11-1 11:28 , Processed in 0.03424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