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上海相关要求,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1月23日要求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等,做好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寒假期间及春季开学初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通知全体师生员工避免到通风不畅、人流密集场所活动,疫情解除前避免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地区。同时引导师生员工做好科学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深入排查情况,实施分类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全面排摸并掌握本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对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生源、家庭所在地为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或近期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重点人群要予以重点关注,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做好学生留校期间卫生安全工作,重点加强校舍,特别是宿舍、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禁外来人员留宿;关注师生员工健康情况,切实做好体温测量、场所消毒及相关保障工作,通知师生员工避免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接触。
疫情解除前,各级各类学校严禁组织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报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一律暂缓开展。各中小学校不得在市教委规定的开学时间前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制定工作预案,做好开学准备】
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寒假及春季开学前疫情防控制定工作预案,同时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动态细化完善防控措施,并落实各项部署要求。保持与所有师生员工密切联系,跟踪了解健康状况。开学前,务必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和疫情防控场地、人员、经费等保障方案,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对不能及时报到者,做好关心工作。加强同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引导师生员工科学认识疫情,并及时做好筛查、就医等。
各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专人值班值守,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务必通过有效方式公布值班电话并报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备案。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落实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如发现异常,迅速上报,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