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 》( 2020年01月09日 记者阿依努尔)
为了家园安宁,马建军献出了35岁的生命。一个人民警察,一个忠魂故事,一颗热爱人民的心,这短暂的一生,人民卫士马建军书写了太多传奇。
马建军(1959—199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人,回族,1979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是玛纳斯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副所长。1994年3月19日,在抓捕持刀歹徒过程中,马建军壮烈牺牲,年仅35岁。
正值防洪时节,本来可以早些回去的他却将生病的指导员撵回家休息,自己又带了一个班。
傍晚时分,值班室的自动报警器骤响,显示警情来自附近商行。当马建军带着另外一个民警冲进漆黑的房间时,歹徒在黑暗中挥刀乱刺。马建军在与两个歹徒搏斗过程中,身中数刀,其中一刀刺入腹部,一刀刺入心脏……由于伤势过重,马建军牺牲在案发现场。
15年的从警生涯里,他以热爱人民、为人民服务为信念,谱写了一曲曲英雄赞歌。
玛纳斯县城镇地区社情复杂,发案率占全县的53%,县公安局党委让马建军担任城镇派出所副所长,他到任仅仅7个月,社会治安就有了好转。1983年,玛纳斯县收容站关押了一批劣迹青年和流窜人员,马建军怀疑其中一个外地流窜人员与一个重大盗窃团伙有关,便只身做卧底打入犯罪团伙内部,在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的大量罪证后,将他们一举抓获……
“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警察的天职。”马建军生前常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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