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 》( 2019年12月12日 记者邱冰清)
在扬州革命烈士陵园公安英模区有一尊孙瑞林的半身塑像,神情果敢、坚毅。
孙瑞林,1960年出生于江苏邗江,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江苏省邗江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分队长、副队长。
1992年7月11日下午,孙瑞林接到市局刑警大队通报,镇江市丹徒县(现为丹徒区)公安局发现一个与邗江县(现为扬州市邗江区)新坝乡1991年发生的一起重大盗窃案件有关的线索:中国化工部蓝星化学清洗集团镇江有限公司给欠款单位丹徒县一工厂的24张价值2.8万余元的银行存单,正是1991年5月29日邗江新坝气阀厂职工朱某家中被盗后挂失的银行存单中的一部分,蓝星公司总经理王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孙瑞林立即组织5名干警驱车赶往镇江市,与丹徒县公安局刑警队相互通报案情、研究审讯计划后,决定当即依法传讯审查王斌。王斌拒不交代存单来源,孙瑞林等干警连夜奔赴王斌所在公司进行搜查,最终从保险柜内搜出存单,正是王斌与另一罪犯在邗江新坝朱某家中盗窃的部分存单。
王斌突然从墙边拎起一只装满5公斤氢氟酸的塑料桶,向干警们泼来。为制止罪犯,保护战友,孙瑞林扑向王斌,被氢氟酸泼中。他强忍疼痛,打落罪犯手中的塑料桶。王斌趁机又拎起第二桶氢氟酸,妄图夺门逃走,被干警死死堵住。孙瑞林高声呼喊:“撤出办公室,封住楼道口。”当他最后一个撤到门口时,他还用微弱的声音说:“歹徒还在里面,把住门,不要让他跑掉。”退至楼梯口时,孙瑞林强忍剧痛,抓起散落在地上的罪证。
7月12日凌晨,孙瑞林因呼吸道中毒严重,面部严重灼伤,抢救无效,以身殉职。1992年9月9日,公安部追授孙瑞林同志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多年后,孙瑞林的儿子孙霏晗成为扬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名民警。“如今我站在了父亲原来的位置,坚守着他未完成的侦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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