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香港反对派煽动发起所谓“旺角再游行”,下午17时40分左右,有暴徒竟然拆走海港城前面旗杆上的国旗,扔入海中。对此,香港特区政府4日凌晨发表声明称,政府对于激进示威者目无法纪,蓄意破坏社会安宁,甚至挑战国家主权,予以强烈谴责。全文如下:
政府发言人就昨天(八月三日)在油尖旺区的示威活动作以下回应:
虽然警方经与主办方协商后已就在大角咀举行的游行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但有示威者在游行开始后旋即偏离原定路线,堵塞油尖旺区一带多条主要道路,更一度堵塞红磡海底隧道出入口,对附近一带的交通、商业活动及市民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有关行为不但违法,更罔顾公共秩序及其他市民的需要,我们深表遗憾。事实上,近日以表达诉求为名的示威活动,涉及的违法及堵路行为变本加厉,远超文明社会可接受的言论自由。
示威活动期间再次出现暴力行为,有部分激进示威者暴力衝击警署、破坏汽车、多处纵火等。此外,怀疑有示威者刻意破坏国旗,触犯《国旗及国徽条例》。政府对于激进示威者目无法纪,蓄意破坏社会安宁,甚至挑战国家主权,予以强烈谴责。警方会严正执法,而使用暴力的违法示威者亦应受法律制裁。
完
2019年8月4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0时23分
此前报道:
在网上8月3日流传的视频中,《环球时报》曾记者看到,几名一身黑衣的暴徒攀上旗杆底座,迅速将国旗降下,有同伴拿雨伞为其遮挡,动作很熟练。据香港《大公报》消息,几人将国旗丢入海中,期间发出嬉笑声。香港媒体报道称,几人随后立刻“跑走”。
就香港海港城国旗被极端示威者降下并扔进海里一事,《环球时报》记者致电香港海港城询问其态度和对事件的回应,接线员记录下了问题,但表示可能需要等待五到七个工作日才能回复,因为今天是公共假日,公关部门相关人员并不上班。
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香港近日一系列以“反修例”为幌子的集会游行,“示威者”最后总是将事态引向暴力与破坏。7月21日,一群暴徒同样偏离获批准游行路线转而冲击中联办,在国徽上洒墨水,并在外墙涂写侮辱性标语。23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召开记者会,强烈谴责恶意包围冲击中联办大楼并污损国徽的部分激进示威者公然挑战国家主权,触碰“一国两制”底线,伤害民族感情,令香港社会愤慨。香港警方7月26日中午拘捕一名28岁冯姓男子。该男子涉嫌在冲击中联办事件中破坏大门以及投掷鸡蛋。
警察公共关系科余铠均高级警司此前发布信息称,3日的旺角游行有大量“示威者”偏离原有路线,经弥敦道向尖沙嘴方向前往,对现场交通造成严重影响,警方呼吁市民切勿偏离原有路线,参与人士现正参与一个“非经批准集结”,属违法行为。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