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份公文“火了”,名称是《关于审定市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请示》,文号为(遂环督办【2018】29号),是遂宁市环保督察办上报给遂宁市委书记邵革军的。
遂宁市环保督察办设在遂宁市环保局。从这里出发,在遂宁城区经西山北路、嘉禾西路、遂州北路、明月路,到达位于东升路的市委办公楼,全程4.8公里,驾车只需11分钟。
图中“我的位置”为遂宁市委大院
细心的邵革军签阅时发现:公文成文日期是2018年8月2日,到自己的案头却已是同年9月12日,4.8公里“走”了整整42天,“是哪个环节、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请给个结论。”
一份文件为什么会走那么长时间?这期间发生了什么?
不断加人的调查组,5天查清原委 收到市委书记的批示后,遂宁市纪委监委当即成立了调查组。
一开始,调查组在9月30日只有9个人,来自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等。可后来发现,涉及到的人和部门越来越多,都要到现场调查、去单位取证,于是一再增加人手。
10月1日增加4人,2日增加3人;到了3日,牵涉到市政府办秘书五科,又增加了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的4人;5日,发现牵涉到环保局副局长邹凯,他是副县级干部,按规定要交给负责审查调查部门,于是九室的6个同事又进入调查组。
5天时间,调查组查清了事实:
2018年7月25日,遂宁市环督办发出了《关于开展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和安排,6个督察组于7月27日至7月31日对各区、县进行督察;督察情况于8月2日形成了29号文件,经过一系列缓慢的协调签字,审核不及时、催办不力等,于2018年9月12日送至市委常委办转呈市委书记邵革军。
遂宁市纪委监委四室的同志们在讨论案情
12个责任人被问责处理 调查证实:12个责任人、1个责任单位,导致了这份公文4.8公里“走”了42天。
于是,遂宁市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了严肃处理。
党内严重警告1人。环督办主任康晓阳,没有统筹整个工作,催办不力,致使该文件运转缓慢,在环保局滞留时间过长。
行政警告2人。经开区和河东新区组总协调人曾前勇、蓬溪县督察组总协调人刘彦博,两人因“没采取有效的方法促使文件运转”。
政务警告1人。环保局副局长、经开区和河东新区督察组副组长邹凯,在公文运转中督促不力,没有尽到职责,导致该组文件运转缓慢。
书面诫勉2人。船山区督察组总协调人王益茂,在报送环节中,没有主动过问和催办,造成此项工作推进缓慢;环督办借用人员蒋红斌,在接手文件期间,导致文件延误。
诫勉谈话4人。市环督办工作人员李超,催办效果差;市环督办工作人员赵清泉,得知市政府办秘书五科要求修改29号文件后,未及时将该情况报告市环督办主任;市政府秘书五科副科长李洋,在审核完善文件期间,反馈修改意见时未限定再次上报时间,导致公文运转不及时;市政府秘书五科科长张娟,在审核完善文件期间,对文件审核不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时未限定再次上报时间,导致公文运转不及时。
批评教育2人。市政府副秘书长邓云,对公文运转重视不够,对市政府办秘书五科的问题承担领导责任;环保局局长赵齐宣,对市环督办的工作作风懈怠承担领导责任。
此外,文件运行过程中,环保局党组履职不力,责令其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
一场声势浩大的整风行动 遂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谭晓政认为,从环保局到市委,物理距离很近,只有几公里、只要十来分钟,“但这个事件的发生,让人震惊。个别单位、部门与市委的‘心理距离’,还不是很近。工作作风散漫、拖拉,对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
谭晓政说,中央纪委要求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个别部门‘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凡事等上级领导指示、等领导的集体决策、等着会议纪要,有的人‘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主动性、创造性、担当性不够,成了当前作风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他表示:遂宁市纪委监委,将聚焦这些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遂宁市委副书记冯发贵直接指出:“个别单位和部门在办文办事的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能说在其他部门就没有这样的问题,只是可能没有暴露而已。”他认为,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常抓不懈。
冯发贵说,遂宁现在已经有多张名片,“希望再多一张名片,这张名片叫‘马上办、务实干’,文不过天、事不过三。”
事件发生后,遂宁市组建了“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冯发贵担任组长。遂宁市由此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作风整治行动”。
“查讲提”作风整治过去几个月了,效果如何?遂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邓科说:“现在文件都不会过夜,当天就送达。”“单位之间、机关之间,沟通、协调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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