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上海市扫黑办获悉,为深入推进上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查处背后“保护伞”,市扫黑办制定出台了《上海市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举报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线索的,奖励人民币十万元至二十万元;
2、举报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的,奖励人民币三万元至五万元;
3、举报提供涉恶类犯罪团伙的,奖励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
4、举报提供涉黑涉恶案件在逃嫌疑人线索的,奖励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
举报人可通过窗口、信函、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上海各级扫黑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公安机关、市民服务热线,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名或匿名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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