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8日 07 :要闻·广告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新华社记者
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推动形成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
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惩治亵渎英烈的行为、明确保护英烈的责任主体、强化英烈事迹和精神宣传教育……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必将推动形成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让英烈精神融入国家血脉和民族灵魂。
构建保护英烈的全方位体系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
立法保护英雄烈士,近年来社会各界呼声不断高涨。2017年全国两会上,有251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一些群众来信提出,建议通过立法加强英雄烈士保护。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统筹领导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4月正式启动英烈保护法立法工作。当年12月底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英烈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初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
会后,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立法机关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到地方调研、与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交换意见等方式,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增加了公众普遍呼吁的惩处“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相关规定。因此,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认为草案已经成熟,全票表决通过。
随着英烈保护法正式通过,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的责任主体也予以明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供公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告慰先烈英灵。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和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保铭表示,通过立法保护英雄烈士,回应社会关切,既是对一些诋毁、丑化行为的当头棒喝,更是对社会正义的极大弘扬。
向亵渎英烈行为亮剑
近年来一些肆意亵渎英雄烈士的行为,刺痛了无数人的心。如果一个国家的英雄人物可以被肆意毁谤,这个国家的整体历史也将在被怀疑和扭曲中走向虚无。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英烈保护法,是一部被许多法学界人士形容为“向亵渎英烈行为亮剑”的法律。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熊文钊表示,英烈保护法从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明确亵渎英烈行为的法律责任,同时明确惩治像“精日”分子那样宣扬美化侵略战争的行为,有助于在广大民众内心形成法律预警认知和后果认知,同时推动有关部门明确监管职责,最终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
亵渎英烈,谁可以起诉追责?值得注意的是,英烈保护法在规定英烈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的同时,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力。熊文钊说,“保护英烈权益是国家责任,检察机关就此提起公益诉讼,就是要维护英烈事迹和精神所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
让英烈精神世代传承
3月28日,第五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由我空军专机护送从韩国接回辽宁沈阳,20位志愿军烈士英灵回到祖国和人民身边。英魂归故国,浩气满乾坤。无论时空如何变迁,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始终都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前行道路上的明灯。将英烈保护提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不仅是对历史的保障,也是对现实的保证。“英烈保护法的制定,既反映了党的主张,也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呼声,得到全体中国人民的拥护。”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说,这会让更多人认识到,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崇尚英雄、尊重英烈,鼓励人们传承他们的伟大精神。
英烈保护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这部法律,为爱国主义教育起到了撑腰打气的作用,对错误言行起到了划出法律红线的警示作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张建军说,草案通过后,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不仅仅基于一种文化自觉,更是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的规定性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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